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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5

    后 记

            唱诗,作为一项重要的敬拜内容,在今天教会的侍奉中,已越来越被重视。我们从圣经的教训中,看到了圣诗创作的原则,我们也由此分析了《迦诗》的种种问题.有限的篇幅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讨论。本文中过目的诗歌只不过百分之十左右.我们不可能,也无必要去查找它所有的问题。有人建议笔者去搞一本930首的新作来分析。笔者认为,何必呢?时间对我们来说是那么宝贵,我们不能花太多时间去研究这些错误的东西。

           让我们再来看看神藉着先知所说的话吧!“ ‘我已听见那些先知所说的,就是托我名说的假预言,他们说:“我作了梦,我作了梦。”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预言本心诡诈的先知,他们这样存心要到几时呢?他们各人将所作的梦对邻舍述说,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记我的名,正如他们列祖因巴力忘记我的名一样。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锤吗?’耶和华说:‘那些先知各从邻舍偷窃我的言语,因此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和华说:‘那些先知用舌头说是耶和华说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和华说:‘那些以幻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和矜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这是耶和华说的’ ”(耶23:25/32)。
     
           是的,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这是神的金玉良言。我们这时代中所发生的事,先前早巳有了。神藉着先知告诫以色列人,也告诫我们。要比较一下,什么是梦话?什么是神的话?那些以幻梦预言的,要使神的百姓忘记神的名。以谎言和矜夸,使神百姓走错了路。他们却冒用了神的名。其实,神并没有打发他们,神必与他们反对。我们必须学习分辨是糠秕呢?是麦子呢?我们单知道《迦诗》不好是不够的,还须知道它为什么不好?我们单知道这本诗不好还不够,如果它搀杂在其他诗本中呢?我们单靠别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好诗,什么是不好的诗还不够,如果又有新的“糠秕”出来了呢?要学会分辨是糠秕呢?是麦子呢?要信神的恩膏会凡事上教训我们,并不用人教训我们。依靠主,学习识别,学习比较。这里我们可以列举一个比较实例,不需要对诗歌内容作深刻分析,只用比较就能分辨糠秕与麦子。 
     
           《迦58》和《三百首》第166首,都是监狱中创作的诗歌,现分列如下:
     
           《迦58》首:
        “渴望自由、渴望安宁、
        渴望人世间都充满主爱。
        黑暗的地方,需要光明,
        争战的地方,需要和平,
        愿作爱的使者,将主爱洒进人的心中,
        愿作和平的使者,去奉献自己的人生。”
           《三百首》第166首曰:
        (1)“我是一只关在笼中小鸟,
        远离青葱花草佳美田郊,
        为祢被囚我心何等高兴,
        终日向祢歌唱吐露柔情。
        (2)祢爱捆绑我的浪漫翅膀,
        俯首细听我的幽静歌唱,
        甜美的爱激励何等深沉,
        甘作囚奴不愿高飞远去。
        (3)谁能识透此中铁窗风味,
        因神旨意竟变祝福恩惠, 
        哦主,我爱称所定的道路,
        愿万有向祢赞美到永古。”    
           是的,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读完这两首诗后,你里面的感受是一样的吗?不用引经据典,你也能察觉到两个完全不在同一层面上的生命。前者是狱中冤魂的呻吟,后者是乐园生命的凯歌;前者是无可奈何的唉哼,后者是甘心乐意的欢呼;前者是充满哀声的捆绑,后者是大有喜乐的自由;前者是旧造天然的极限,后者是无穷生命的超越;前者是日光之下的高尚,后者是三层天上的荣耀;前者是麦子的糠秕,后者是落在地里的种子。   
     
           我们所以宝贵这后者的经历,因力圣经给我们看到的荣耀是在后者里面。让我们比较一下保罗吧!“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许多棍,便将他们下在监里,嘱咐禁卒严紧看守。禁卒领了这样的命,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徒16:22/25)。   
           这是保罗在惨遭毒打后,被视作重囚犯,下在内监中的歌声。是赞美神,没有怨言叹息。   
     
           腓立比书一章十二至十三节说:“弟兄们,我愿意你们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兴旺,以致我受的捆锁,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   

           腓立比书一章二十节说:“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腓立比书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说:“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你们也要照样喜乐,并且与我一同喜乐”。
     
           歌罗西书一章二十四节说:“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
     
           以上四处经文,是保罗在罗马狱中第一次服刑时的乐歌。他把为基督受的苦难,看为是可喜乐的。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些书信的写作背景,几乎会以为是一封来自渡假村的家书。书中所表达的,好像是作者希望与家人共享他的那份快乐。
     
           提摩太后书一章八节说:“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提摩太后书二章九节说:“我为这福音受苦难,甚至被捆绑,像犯人一样;然而,神的道却不被捆绑。”
     
           提摩太后书四章六至八节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
     
           提摩太后书四章十六至十七节说:“我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惟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这是保罗被下在罗马潮湿黑暗的地牢中,将要为主殉道时的心声。一个得胜苦难的生命,在这最庄丽的诗篇中表明出来了。
     
          我们不再用其他经文,来指证《迦58》的不是了。就这样比较吧:哪一个叫人得造就?哪一个使人自叹自怜?这是什么?那又是什么?或许有人会说:“保罗的生命太大了,盖恩夫人的生命太丰盛了,谁能与他们相比呢?”神却要我们知道,这不是保罗的生命,这不是盖恩夫人的生命,这是神儿子的生命,透过器皿彰显出来。这是宝贝在瓦器里的显出。我们里面也有这宝贝,也要能有显出。
     
          是的,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一比较就相形见绌了。比较是神教给我们的一种方法。许多肢体不善分辨好歹,神告诉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就能分辨了。我们大家手中有许多好的诗,如《三百首》中第62首“在各各他山上”;第102首“求祢拣选我道路”;第104首“我不知明天的道路”,第128首“众人涌进主的国度”;第162首“我已撇下凡百事物”;第163首“我宁愿有耶稣”。哦,太多了,太美了!我们可以列出几百首好诗来。《迦诗》中哪一首能与之比较呢?这些被圣徒们视为诗中瑰宝的圣诗,百唱不厌,经历了几百年的风雨沧桑,被保存下来,给教会带来无穷的祝福。必将继续给教会带来祝福。切莫喜新厌旧,以为这些老诗歌过时了。如果有人以为这些诗歌过时了,那么,这些人也会以圣经为过时的书了。那些热衷于唱《迦诗》的人,恐怕把这些宝贵的诗,已经遗忘抑或遗弃了。
     
          我们深信,神在今天教会中仍会继续感动祂的仆人、使女们,藉着他们的生命经历,写出合乎真理的好诗来,使教会得造就、神名得荣耀。
     
          在此,笔者在基督的爱里奉劝那些手捧《迦诗》不放的肢体们、省察一下自己的敬拜,是以神为中心,还是以人为中心?听听自已口中唱的,是颂赞神还是颂赞人?想想自己现在在干些什么,为主还是为己?也奉劝《迦诗》作者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不要被人的捧场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真是新时代的大诗人。别再无止无休地增加那些坑害教会的文字垃圾。免得在神面前留下更多亏欠。还是安安静静地尽自己的本分,读经祷告,追求基督里的实际,在小事上忠心。用真理装备自己,经历十字架道路,寻求里面的长进,藉着内在的丰满,彰现基督的荣耀。
     
          至于那些手操由兄弟姐妹爱心奉献而支持的刊物之编辑权的编委们,笔者以诚挚的心对你们说实话,不要再吹捧、炒作这些劣作了。这样下去不但害了教会,害了作者,也害了自己。如果你们早些把《迦诗》的错指出来(你们完全有能力发现其中的错误),少说些谄媚话,她必不会走得那么远,陷得那么深;不会那样随口而出,胡言乱语了。现在是结束这场闹剧的时候了。我们应该谦卑,向神认罪,认不负责任的罪。向弟兄姐妹声明:自己错了。主必仍使用你们,为祂的福音效力。   
     
          神要我们羊群的牧人们,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们(参徒20:28;彼前5:2/3)。笔者呼吁:一切忠心事主,坚守主道的教会领袖们,对手中的诗本,作一次系统地排查、审阅。特别对那些插印在好诗中的劣作。不要让其蒙混过关。剔除一切损害教会、违背信仰、混乱敬拜、敌挡真理的劣作。并教导信徒在灵和真理里敬拜神。

           经上说:“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1:24/25)。
       
         《迦诗}是这世俗音乐泛滥成灾的时代中拔苗助长的产物。它在教会历史的长河中,必如昙花一现。又像在繁星璀璨夜空中的流星一闪,消失在墨黑的幽暗中。星空依然灿烂,这星和那星的荣光虽然不同,却都明亮光耀,高悬天穹。流星的干扰给人们带来刺眼的一瞬,虽一时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却永远不可能改变造物主设立的秩序。群星争辉,井然有序,交相辉映。咏诵着的同一主题――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于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将一切嘈声杂音淹没。乐章在继续,蒙恩赎民前赴后继,以“生命之诗”为其贡献着每一音符。这气势恢宏、如潮如雷的宇宙大合唱,将连于永世国度中诗班的新歌,献在神和羔羊宝座前,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完)
     

    五、坐在摩西位上 误导着信徒的脚步

           由于某些人对《迦诗》毫无理由地吹捧,加上现代化传播媒体的介入,它的危害已不是局限于某一地区,乃是全球性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正如经上所说:“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加5:9)。   
     

            让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孩,去教导一班从事了半个世纪以上科学工作的老科学家怎样造人造卫星?这是一件可笑又不可能的事。但是有人却做了这样的蠢事。我们从作者的处女作中已经知道,一个参加过几次聚会,还没有遇见过主,不知道什么是救恩,只凭外面的气氛感受,趁兴哼出的几句歌词,竟被某些教会采纳。继而粗制滥造的新作源源而来。那些教会则来者不拒,把它奉为“圣诗”。还以为神给中国教会兴起了大有恩赐的圣诗创作新人,引以为豪,并将其作品广泛播传。那些没有识别能力的信徒们,看到几个属灵名词、术语,便全盘接受,照唱不误。那从亚当里旧人而来的“我要”和灵里混乱所显出的血气,透过语无伦次的字句表达,构成错误的教训,影响着许多毫无戒备的信徒;并且逐渐主导他们的脚步,滑向与神旨意完全相反的错谬中。    
     

            圣诗,按神的旨意,必须具有教导、劝戒的功用。但若是内容错了,就会带来负面作用。从这角度讲,作者就是唱者的教师。当一些明显的错误摆在面前时,信徒就易于识别,而那些较隐蔽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就会给信徒带来误导。本节中,我们想从这方面稍作分析。

          《迦90》题目是《这是我的心声》。诗曰:

    “主我切切地求告祢,
    在这些年日中教训我,
    若是犯了罪请祢责打我,
    不要任凭我,
    也不要收回祢的圣灵,
    让我的心常清醒,
    脚步永站在祢的圣路上,
    这是我的心声。”

           作者在诗中道出的“心声”,是两方面的事:第一,若是犯了罪,求神责打。第二,求神不要收回圣灵。从表面看,这两件事似乎都有一些圣经的依据。但是这两个“心声”,没有一个是对的。
     

             一个信徒重生后,神儿子的生命就进入他里面。这是一个不犯罪的生命,也是一个行义的生命。使他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因为他的旧人已经与主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另一面,就这生命的长大成熟而言,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是在知识上渐渐更新的。表明重生后,旧人的性情不是一日中除尽的。所以,重生后的信徒偶然犯罪是免不了的。当信徒偶然犯了罪,求神责打。这话是哪来的呢?圣经有否这样教导呢?根据希伯来书十二章七至八节的教训,自我们重生后,成为神儿女的那刻起,同时拥有了一份众子共受的权利,就是受神管教。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为了我们得益处,天父会尽祂万灵之父的本分,管教我们,好叫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份。这是神保守我们走正路的方法之一。该注意的是:这是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方法,更不是首选的方法。 
      

            那么神还有什么方法呢?诗篇第十九篇十一节中,大卫谈了神的话语的种种功效后说;“况且祢的仆人因此(神的话)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至十七节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里我们看到了神用祂的话保守我们的方法:

     第一,神的话警戒我们不要犯罪。
     第二,神的话会教训、督责我们,使我们归正。

            这里说的包括没犯罪时的警戒性工作,也包括偶然犯罪后的纠正性工作。

     

           神不但藉祂的话来保守我们,也藉着圣灵光照我们、感动我们(参约16:8;帖前5:19),叫我们向祂回转、认罪(参约壹l:9);引导我们走当走的路(参罗8:14),祂也会差遣肢体,或仆人、使女来帮助我们(参加6:1)。只要我们真诚地向祂悔改、认罪,祂就赦免我们。一旦赦免,管教就可以免了。因为管教的目的,也是为叫我们藉悔改得赦免。这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十至三十二节有最清楚的解释:我们犯罪后,若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受惩治。这里的“惩治”与希伯来书十二章七节中的“管教”是同一词。当我们偶然犯罪后,若硬心不回来,祂就为我们担忧.祂常常是用非常的忍耐等候我们回来,给我们悔改的机会。祂多希望用祂的爱来感化我们、吸引我们回来。并不喜欢动辄用祂的威严来胁迫我们屈从。就连对世界上不信的人,神也用恩慈、宽容、忍耐来引领他们悔改(参罗2:4)。何况对自己的儿女们呢?除非有证据表明,这一切在我们的刚颈硬心上不起作用,无法使我们离开罪,顺服祂的旨意时,祂才不得已用这管教、责打的办法。并且是循序渐进、由轻至重。因为祂爱我们,不忍心打我们。

     

            这在耶利米书中有最清楚的表述。以色列人的被掳,是神对祂子民的管教(参赛10:5).但在开始时,神一直差遣先知传达祂的话语,劝这些背道的儿女回来。若回来了,以后的被掳就可以免了。但以色列人藐视神的话.神藉先知的眼泪来表达祂爱以色列人,又为他们的罪担忧的复杂心态告诉他们:祂以永远的爱爱他们(参耶31:3)。当他们执意违逆祂时,祂就兴起外邦君王来掳掠他们。虽然如此,还是差先知告诉他们得福之路,叫他们不要抗拒神的管教,以后仍会得好处。在三次被掳中,又显明神的爱。不是用重拳一次击打,而是由轻至重。前面的被掳是警告性的,希望他们醒悟过来。前后历时近二十年,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只要悔改,就可以免去以后的彻底亡国。直到非用彻底亡国的方法,不能解决拜偶像的罪时,神才使用这方法。

     

           可以说,管教责打是神不愿使用的办法。我们肉身上作父母的,也不愿意这样去对待一个不小心做错事的儿女呀,何况万灵的父呢?只有不明白神心意的人,才会这样请求神在犯罪的时候责打我。这请求既违背神的心意,神能听吗?如果神真听了我们这样的请求,我们受得了吗?因为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参雅3:2)。

     

           《迦90》中,作者的第二个心声是:“不要收回祢的圣灵”。

     

            一个重生的人,神会不会收回他的圣灵呢?这是我们当明白的一件事。或有人说,诗篇第五十一篇十一节大卫的祷文明明说:“不要从我收回祢的圣灵。”基于律法时代与恩典时代神工作方法的差异,新旧约有关圣灵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区别。套用旧约的经文来解释今天新约时代圣灵的工作是不合宜的。主道成肉身,所成就的是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的工作。祂复活升天后,开创了一个划时代的工作--差遣保惠师来。祂说:“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16:7).保惠师来了,又叫祂永远与我们同在(参约14:16).圣灵承担起保惠师的职事,是从主升天后开始的。在此之前,没有这项职事。圣灵既是保惠师,就永远与我们同在。主这样宣告后,我们信不信主的话呢?我们信不信圣灵要与我们永远同在呢?如果信祂永远与我们同在,是否仍觉得祂会从我们收回呢?难道祂要从我们收回,圣灵就是永远与我们同在吗?很显然,在新约,圣灵永远不会从我们收回,因为祂永远与我们同在。这是主亲口讲的。
       

           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至十四节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这段非常重要的经训,次序清楚,意义明了。

     第一,我们听了纯真的道。
     第二,因这所听的道信了耶稣,重生得救了。
     第三,在得救时我们受了这位圣灵。
     第四,这位圣灵在我们身上,印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属神的。
     第五,这圣灵是我们将来承受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在天上之基业的凭据。
    第六,这圣灵不会收回,直到我们身体得救赎、教会被提。
    第七,这一切的成就,为要使神的荣耀得着称赞。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每一步工作,都引出下一步工作,而下一步工作又是上一步工作的保障。没有第一步,谈不上第二步,没有第二步,第一步会显得失去意义,步步为营,若后面的一步不到位,前面所有的就前功尽弃,毫无价值。一切都为一个终极目的:使神的荣耀得着称赞。上面的第六项清楚地表明,圣灵不会收回。因为圣经说:“直等到神之民被赎”。在未被赎之前,祂一直是我们的凭据,是神自己给的。若在教会被提之前收回了,这个“直等到”就显得毫无意义。使神的荣耀得着称赞,也就无法实现。

     

            在这个应许中,没有讲到人要作什么,除非有人没有重生,里面原先就没有圣灵。如果重生了,圣灵就不会收回了。这不是我们信口开河,乃是圣经上这样说的。并且这一切全是这位全能、慈爱的神自己作成的。若有人不服气,不佩服这经文,硬是用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来歪曲这里的经文本意,认为圣灵是会收回的。那么,笔者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只能由他们那样解释。但我们要清楚告诉他们:我们身上的圣灵决不收回。这些经文也告诉我们:从神那里得着的救恩是稳固的,我们永不灭亡。   
     

           虽然,我们有时会失败、会软弱、会有明显失去神同在的感觉。因为我们作了一些违背祂旨意的事,或因世界的吸引,亲近祂少了,爱世心浓了。以后悔改了,还会有一段较长时间的灵里软弱,找不到主的痛苦。我们需要再等候在神前,求神使我们回到神掌权之日的丰富中,回到枝子常在葡萄树上的丰富中。当神听我们祷告,使我们重新得力时,并不是神将收回的圣灵还给我们了。因为圣灵从来没有收回过。
     

          《迦诗》的这种误导。会给一些不明真理的信徒一种控告。当他们偶然犯了一些罪后,会以为神已撇弃他们,使他们无望回转,对神的救恩产生怀疑,有的甚至一蹶不振,陷入绝望痛苦中。要知道,作控告工作的撤但,昼夜不息地在作工,牠巴不得信徒向神绝望,落入牠的网罗,我们可不能作牠的帮手。

           误导信徒不按照真理,盲目行事,这是《迦诗》的通病。我们列举两首《迦诗》来分析。

     

         《迦132》《向前走永远不会错》中说:

        “心灵相通不要说什么
        向前走向前走永远也不会错。”

         《迦376》《神必给你成就》说:

    “你定意要做何事,
    神必给你成就,
    你定意要做何事
    神必给你成就,
    亮光也必照耀,
    照耀你前面的路。
    你定意要做何事,
    神必给你成就,
    举起你的手,
    举起我的手,
    举起来,举起来,
    向神呼求,
    举起你的手,
    举起我的手,
    举起来,举起来,
    神必给你成就。”

           多么荒唐的逻辑。它教信徒只要心灵相通,就不要说什么。唯一的标准是心灵相通。那么这个“相通”,是凭什么去通的呢?在诗文中没有提到一点圣经真理的标准,就凭感觉去与人相通。一旦相通就别说什么,跟着人家向前走。我们不禁要问,向前走这个“前”指哪里呢?如果面向南,南就是前;面向北,北变成了前。这些,作者可不管了。她叫我们不要说什么,不管走到哪里去,只要向前走。
     

            闭着眼睛跟人家向前走,不会错,因为心灵相通。这种单凭感觉,不凭真理的行为准则,是撒但最喜欢我们倡导的。多少热心唱《迦诗》的信徒,都是这样。他们心里缺少真理,当有长辈问他们为什么爱唱这些诗时,他们会爽朗地回答:“我感觉这诗好嘛,所以爱唱。”没有一个会说:“这诗在真理上使我经历了神的丰富,帮助我认识了神。”我们认为,一个缺乏真理,单凭感觉的人,他的感觉不会是对的。他的感觉不可能正好与圣经真理是一致的。当一个人不领受爱真理的心时,里面就会有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出来(参帖后2:10/12)。一个重视里面感觉的人,必须是一个满有真理的人。他相信里面的感觉是对的,是因为这个感觉符合圣经真理。没有真理作依据的感觉是危险的。《迦诗》没有叫信徒按真理向前走,却教他们只要心灵相通,不要说什么,向前走,就不会错。这是什么逻辑呢?为什么叫人这样呢?她的动机是什么呢?
      

           笔者真诚地劝勉众肢体,里面的感觉,其实是以真理为依据的一种引导。它不是一种自我感觉的东西,它必须以真理为基础。所以当我们缺少真理作为基础时,最好少凭引导,多注意圣经的教导,尊重真理。直到我们的心窍,在真理上习练得通达时,再追求这方面的经历。笔者认为,对《迦诗》这样明显违背真理的言论,许多信徒无法感觉到它的错误,这些信徒怎么能凭这样迟钝的感觉,去保证那个“心灵相通”不会错呢?如果这个“心灵相通”本身错了,那么“不要说什么”,意味着什么呢?向前走,走到哪里去呢?当一辆汽车往目的地的反方向开时,司机心里说:“向前开,就不会错,不要说什么。”他开得越快,时间越长,离目的地就越远。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呀!

            照样,《迦376》叫我们无原则地向神呼求,唯一的理由,就是我们这方面的“定意”。圣经什么时候这样教导我们呢?

     

            这是一首典型的对圣经断章取义地进行解释,引出一个错误的教训,叫人犯错的作品。诗文的前两句是出自约伯记二十二章二十八节的经文,是约伯三友之一的以利法,盲目指责约伯后,对约伯说的一番话中的一小段。因着现在是对《迦376》的分析,不是对约伯记展开讨论,我们可以把以利法指责约伯的话放一放不去研究;也把以利法说这番话的立场--以约伯有罪,不认识神,惟利是图、常行不义--放下不作研究(他认为约伯因罪被神审判。二十一至二十六节的话是对一个有罪的人的一番劝导,其实他并不知道神为什么这样待约伯)。客观地看约伯记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三十节的话,还是符合真理的,尽管这话用在约伯身上不很适宜(伯5:13、17被新约林前3:19、来12:5引用为正面的教训是同一道理)。然而,约伯记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三十节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上下文因果关系非常紧密,绝不可以把它们分开解释。我们先看一下这段经文:


            “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你当领受祂口中的教训,将祂的言语存在心里。你若归向全能者,从你帐棚中远除不义,就必得建立。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向神仰起脸来。你要祷告祂,祂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伯22:2l/30)。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前半部分是祷告蒙应许的条件。没有前半部分的条件,就不可能有后面答应祷告的结果。这些条件是说:

      第一,要认识神。
      第二,当领受神的教训,将祂的话存记于心。
      第三,归向神,远除不义。
      第四,轻看金银宝物。
      第五,以神为乐,仰望祂。

            这里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追求认识神,以神的话为生命的粮,归神为圣,不求世界物质享受,尊神为大,以神为乐,信靠仰望神的人。这样的人“定意’’作的事,神一定给他成就。因为他的“定意”决不会是神所不喜悦的,他的“定意”,一定就是神的旨意。这是一个与神完全联合的人。这些与新约教训也相吻合。主耶稣曾教训我们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参太6:33),约翰壹书五章十四节特别强调“照着神的旨意求”。
       

            但是《迦诗》把约伯记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六节中最重要的部分删去,只字不提,单单取了二十八节的经文,作成诗教导人去唱、去实行。信徒若接受了这样的教训,会朝哪个方向去祷告呢?
      

           诗篇三十六篇四节中说到恶人:“定意行不善的道”,难道神也成就他们的“定意”吗?   

     

            耶利米书四十二章十七节中说到不愿意被掳的犹太人,“凡定意要进入埃及在那里奇居的,必遭刀剑、饥荒、瘟疫而死,无一人存留,逃脱我(神)所降与他们的灾祸。”

     

            无原则的“定意”,给妄求开了一扇门。然而接受这种教训的人,在实行这种“定意”时,并不能得到神给他们的“成就”。因为经上说:“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4:2/3)。

     

            我们不可忘记,撒但试探神儿子时,曾叫祂从殿顶上跳下去,也引用了圣经:“主要为祢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祢,免得祢的脚碰在石头上”(太4:6)。牠别有用心地把诗篇九十一篇十一至十二节中的一小段重要的话语删去了。诗篇九十一篇十一至十二节说:“因他要为你吩咐牠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牠把诗篇九十一篇一至二节、四节下、九节的条件删去。这些条件告诉我们,叫我们以神为避难所,可以从神得保护。这是神对那些以神为避难所者的应许。经文没有丝毫叫我们以这应许为试探神的理由。撒但改变神话语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断章取义。主一眼就识破了牠的诡计。

     

          《迦诗》误导信徒的脚步,在外出传道的教训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笔者手中533首诗,内中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与外出传道有牵连的。她倡导了许多奇怪的教训,对一些经文作了违背原意的解释。把一些与外出传道毫无关系的事情,硬搬到一起,强调这工作的重要性。而对圣经中关于传道事工的最重要的教导却只字不提.使奉差传道的真理被搞得天昏地暗。
     

           《迦152》题目是《走出去》。诗曰:

        “走出去向南向北,
        走出去向东向西,
        张开你居所的幔子,
        扩大你帐幕之地,
        你要舍己主要用你,
        你要舍己走出去,
        肥沃的土地在你面前,
        脚踏之地属于你。
        主说你们要走出去,
        不要停留在那里,
        当信你神所立的应许,
        他要将那地赐给你.”

            主并没有这样吩咐我们要走出去,更没有叫我们用对约书亚的劝勉,解释到传福音的差遣上。关于外出传道,最清楚的真理是罗马书十章十五节所说的:“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这是作外出传道服侍的最重要的经文依据。这里所强调的是神对个人的呼召,不是《迦诗》这种群体性的号召。是神与工人直接的关系,不是由于第三者的中介(参加l:1)。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一章一至二节中讲到了二个蒙召:一个是蒙召作圣徒,即信徒重生的经历;一个是蒙召作耶稣基督的使徒,即作传道事工的蒙召。一切抹煞传道人需蒙召奉差遣的道理,在神前都站不住脚。

     

            或许有人会辩解说:“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节的经文不是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吗?这不等于说主叫我们走出去吗?”
     

            我们承认,主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节是这样说了,不是单在这里,还有在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也提到了。这些经文如何按正意来解释呢?

     

            第一,我们知道,这里主是对十一位使徒讲这话。请问这十一位使徒中,哪一位没有蒙召的经历呢?既然他们已经蒙召,这里的话就不是指蒙召作传道讲了。而是对一班已蒙召的工人,表达主叫他们知道工作的中心是什么?其次,我们看到,这十一位使徒以后并没有每一个都往普天下去。雅各很快为主殉道了,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以犹太人为主要的传道对象,常工作在耶路撒冷附近。这样看来,这话也不是对使徒们个人的一种带领,乃是神给教会的大使命。教会要重视这个大使命,服务于这个大使命,围绕这个大使命开展工作。所以这里主的话:

        第一,不是关于工人蒙召。
        第二,不是对工人个人的带领。

            我们不能根据这经文,自话自说地出去作传道工作。如果有人这样作了,我们可以明确地说,主没有叫他作传道人。

           因此,主的这段话,与罗马书十章十五节的经文并不抵触。罗马书十章十五节是特别对工人个人蒙召讲的。哪一位工人不是蒙召的呢?摩西?以赛亚?耶利米?彼得?还是保罗?不但要清楚蒙召,还要顺服神在时间上的主权。保罗蒙召是在往大马色去的路上,他出来真正作使徒的工作,是在到了安提阿后的一次禁食祷告吋(参徒13:1/3)。从使徒行传九章到十三章一至三节这段时期,其间过了十年左右吧。不但在时间上要顺服神,出去的工场仍要神安排。在使徒行传十六章六至十节中,神要保罗去马其顿,他就不能往亚细亚或庇推尼去。尽管过些年以后神仍差遣保罗,建立了亚细亚的以弗所教会。如果保罗不顺服这个带领,那么这位伟大的使徒,会失去他从神所得的许多恩典、能力。工人的脚步是在神的手里的。

            神对教会全体的大使命,不等于叫教会全体出去。在安提阿,五位教师在祷告中蒙神指示,按神旨意打发出去的只有二位,并且这二位也不是随人的意思随便拣二位,乃是按圣灵所确定的二位。其余三位留在本地,牧养本地教会。本地教会还有许多信徒也没有出去。但是他们都为这大使命在效力。在祷告上、物力上、财力上,支持二位出去的工人。圣经也教导我们,为了福音,信徒该有好的品行。这好的品行也是传福音。保罗要提摩太作信徒的榜样,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这样就能救自己,又能救听的人。彼得要求作妻子的有好品行,把不信的丈夫感化过来。这一切都是在传福音。甚至保罗坐牢也是为兴旺福音。主把马利亚打破玉瓶,献上香膏的爱心,看成是传福音时要述说的内容之一。可见这个爱心的献上,也是为了福音。这样看来,为了这个大使命,神要我们各人藉着不同的受托,在爱里尽力而为。

     

            但是,作者对这些重要的真理一点也不感兴趣,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走出去”。我们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把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二节的经文与这“走出去”连起来的;我们也没办法知道作者怎么把约书亚记一章三节中,神应许约书亚的话与“走出去”连起来的。她使信徒认定要舍己走出去,走出去才算舍己。最后再加上一句是“主说”你们要走出去。要知道,马利亚并没有走出去啊!主称赞她的不是“走出去”,乃是她完全的奉献和无保留的舍己啊!

     

            关于约书亚记一章三节中的“脚掌所踏之地”,我们认为:迦南地是神赐给以色列人的应许之地,它可以代表神应许给我们的天上产业。进入迦南代表进入安息,我们今天可以去体验这信心中的安息,预尝天上的福气。这是“脚掌所踏之地’’的属灵意义吧。但是,《迦诗》却张冠李戴地把这应许之地,说成是走出去后所得的地界。并且明确地宣告,他们的宣教是为得那地为业。


        《迦233》说:

        “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要得那地为业,
        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不要再留恋什么。 
        胜利的信心热烈的火焰,
        圣灵在时时催促,
        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踏上宣教的路。”   

           为说明这里的问题,笔者想起前些年所发生的一些事。一批来自北方某省的传道人,自称是奉圣灵差遣的,唱的是《迦诗》,口气很大说:“圣灵带领我们来南方传福音”。令人费解的是,传福音不向不信的人传,却专找家庭教会。有些教会接待了他们,他们就在教会中讲道。笔者亲耳听他们把奉差传道的真理讲错了,说什么“作传道人不一定要自己清楚蒙召,只要教会中的长辈受感说:‘某人已蒙召了’,就可以做外出传道工作了。”于是断章取义地引用使徒行传二十二章十四至十六节的经文说,保罗自己也不清楚蒙召,是亚拿尼亚告诉保罗的。乱讲一通后,散会了。散会后笔者找到那乱讲的,指出他的错来。并以使徒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至十九节说明扫罗自己是清楚蒙召的,工人必须自己清楚蒙召。亚拿尼亚的话只是一项佐证,这个佐证不是必须的,但他自己蒙召的经历却是必须的。结果,对方恼羞成怒,问:“你有异象吗?”答:“小孩子没有异象。”“没有异象,民就放肆。”对方忿怒地吼道。

     

           至此,当然无法交通了。以后笔者就不与他们交往了。但某些教会并没看出他们的错误来,仍与之交往,请他们工作。这批人就到处乱讲。他们的模式是:要爱主;爱主就是要传福音;传福音就是要到外面去,跟他们出去。然后,讲灵魂宝贵呀,主要用你呀!讲完道叫人奉献作传道。奉献后记下名字,不管有否读过圣经?不管有否重生蒙恩?跟他们走。他们又请来看家的教师,给教会进行同工培训。培训后,要给他们按立千夫长、百夫长。并划分行政范围:省级为教区,县级为教会,县以下为细胞小组,他们自己是全国某某中心。这时,一些当地教会的工人才发觉,他们的醉翁之意是什么了。这就是“脚踏之地属于他们”的解释。这些难道与《迦诗》是偶然的巧合吗?

     

           《迦诗》为鼓动人外出传道,还发明了许多奇怪的道理。

           《迦285》说:

        “......
        今天路过你家门口。
        能否起来跟主走?
        有主不再求世上所有,
        神让我们一生在外头。”

            这里讲的:

     

            第一,跟主走就是一生在外头。

            第二,当有人路过你门口,叫你外出,你不必等候神的引导,应该立刻就走。

            第三,不管是初信、老信,或原来不信的,都可以往外走。

     

            第四,不求世上所有,就要一生在外头。

            第五,这是神要我们作的。

           多荒唐的道理啊!
       

          《迦309》说:

        “......
        我们用什么来报答祢?
        只有走过远山远水,
        踏遍异乡异族,
        忠心传扬祢的圣名。”

           《迦192》说;

        “我们带着带着天上的异象,
        走向走向走向四方,
        我们带着带着天上的祝福。
        用爱心溶化躲藏。(这是病句)
        蓝天和大地同作见证说:
        我们带着天上的异象,  
        世界和万国的人都要知道,
        我们带着的异象”

          《迦188》说:

        “我们跟着异象,
        我们有了方向,
        那就是向世界宜教,
        将福音传遍万邦,
        ......”

         《迦226》的题目就是《永远跟着异象》。

     

           这些诗中的“异象”指什么?圈外人很难明白。它的意思与圣经所说“异象”--默示(参箴29:18)--的解释大相径庭。也不是保罗在特罗亚夜间所见的异象。

     

           这些人像“快行的独峰驼,狂奔乱走”,又像“野驴惯在旷野,欲心发动就吸风,起性的时候谁能使它转去呢”(耶2:23/24)?《迦500》是他们的行动告白:

       “旷野有喊声,路途有喊声,
        想往前面走,无人来带领。
        主啊我听见!主啊我听见!
        我岂能站立不动。”

            他们坦言,无人带领,也不能站立不动。他们的行动不需要什么带领,喊声就是他们行动的依据。这些喊声喊的是什么我们不能知道。不管是什么,这喊声不是从神来的引导。他们不会求神来引导他们,因为他们不需要引导。他们也不可能得着神的引导,因为神不会引导这样的人。他们的脚仍在飞跑,没有停止。路在他们自己的脚下,并不在神的手中。


            惟有那些神右手中的星--被神呼召、差遣,使用的教会使者,他们时常顺服在神的主权下。神右手的能力也帮助他们、保守他们。神是他们作传道工作的“阿拉法”,也必作他们所作之工的“俄梅戛”。不但神要负责他们一切奉差之工。就连他们所需的一切,无论是在同工配搭上,还是在环境安排上,生活需用上,神都要负责。因为是神叫他们去作这传道事工的。神要用祂右手的能力,使万事互相效力,来成就祂要他们所作的工作。虽然会遇到苦难、逆境,但是神必与他们同在,保守他们,成就祂美好的、伟大的“俄梅戛”。

            至于那些既没有蒙召,也不知道依靠神的引导,只听人的怂恿,凭着自己的热心,不按真理行,任意而为的人。他们以自己为“阿拉法”,神当然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饿梅戛”。却要以变乱他们的口音,来审判他们的工程。
     

           《迦诗》的错误可谓层出不穷、举不胜举。我们不可能把它的每一首拿出来给肢体们分析。也不可能把其中的所有错误都在这小册子上曝光。某些错误所涉及到的真理范围很广。若要详细讲论,应该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分开来作专题讲座.所以,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列举出的问题,在讲解时,是用最简单的方法作一些简要分析。那些没有列举出来的诗歌,仍是错误重重。本文的简释,旨在激发肢体们爱慕圣经真理之热忱,学习庇哩亚信徒运用圣经,识别真伪;以期达到拋砖引玉之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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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充满世俗肉体 反映出灵里的混乱

           圣诗,是为敬拜神而创作。敬拜神就须在灵和真理里。诗歌若无属灵价值,就无法使人进到灵的敬拜中。这样的诗歌,就不能满足敬拜的需要。唱这样的诗歌,也就失去了敬拜的意义。不是从圣灵而来的诗歌,会使敬拜陷入死寂或混乱之中。诗歌作者的灵况如何,其作品的属灵价值也如何。诗歌的属灵价值能直接将作者灵里的光景反映出来。好的圣诗能将作者灵里的美好,传给唱诗的人;反之,坏的作品也能把作者里面的混乱,带给接受这些作品的人。这些,在上一章第五节中已作了论述。本节要讨论的则是《迦诗》后面的灵的问题。 

       
           本章前三节的讨论,使我们看到一个没有真理的人,不可能作出具有真理的诗歌来。圣灵乃真理的灵,没有真理,也就意味着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们也看到,一个文化素质不能达到撰写圣诗水平的人,神是不会使用他进行圣诗创作的。那么圣灵也就不会感动他去写诗了。我们又看到,那些以人为歌颂对象的作品,不可能出自那位为要荣耀主名的圣灵。根据这些,我们若不进一步展开讨论,也有理由认为《迦诗》后面的灵是有问题的。不过我们还是想从正面,稍稍对其作些分析。

     

           在《迦17》中,作者自我介绍了她里面的灵,我们来看看她里面的灵是怎样的灵:

      “圣灵在我的心我多想跳跃,
      圣灵在我的心?我多想飞跑。
      没有愁苦呀!乐淘淘,
      好像在云里呀!轻飘飘。
      多么美!多么好!

      ……
      我完全被祢溶化了。”

            从圣经中,我们看到圣灵在人心里的许多工作:祂光照我们,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约16:8/11);祂重生我们,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参约3:5);祂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参罗5:5);祂使我们受他印记,作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参弗l:8/14);祂赐给我们能力,作主的见证(参徒l:8);祂使我们在患难中喜乐(参徒13:50/52);在受害时得胜(参徒7:55);凡事上教训我们(参约壹2:27);引导我们进入真理(参约16:13),荣耀耶稣,把受于主的告诉我们(参约16:14);赐给我们属灵恩赐(参林前12:7/11);使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参加5:22);保守我们牢牢地守住真道(参提后工:14);软弱时,使我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3:16);迷茫时,引导我们走正路(参罗8:14),感动我们当作的事(参帖前5:19);禁止我们不当走的路(参徒16:6);照着神旨意替我们祈求(参罗8:26);也为我们的硬心担忧(参弗4:30)。还有许多,只是在这么多的圣灵工作中,就是找不到圣灵使我们想跳跃、想飞跑。更没有那种在云里轻飘飘。
     

            这么多的恩典,作者无一提及。而所提到的经验又是圣经中从未说过的。谁敢要这些东西呢?神没有说过的东西我可不敢要,也不想要。对作者来说,正是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使她看成是伟大、奇妙、美好,她也被溶化在这些圣经从未说过的经历中。这个叫人轻飘飘的灵,若感动人写诗,必写出轻飘飘的诗文。若感动人作曲,就必使人作出轻飘飘的曲调。《迦诗》的词曲既同出于一人之手,也就受于同一灵感,此灵既是轻飘飘的灵,词曲的风格在轻飘飘上也必浑然一体。

     

            不知什么时候起,大概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吧,世俗歌坛,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发生了一个巨变。文革期间曾被一度禁锢的西方精神垃圾开始涌人。在铁腕政治统治下不得动弹的娱乐场所,经过了几十年的封闭后,相继出现。霎时间,舞厅、酒吧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开张营业,与之配套的摇滚乐、流行歌曲也就应运而生。强劲的乐曲声,控制着空虚的灵魂。使那些坦胸露背的女子们,陪着酒气冲天的男士们,扭动着犯罪的身躯,转来转去在污浊的空气中。夹杂着淫荡的笑声,发泄着行尸走肉的罪欲,正演绎着所多玛的繁华。哦!可怜的罪人们,正在为自己积蓄愤怒。时代的列车,正加大油门,全速向它的终点站--末日--冲刺。
     

           在远离所多玛的山上,有一片净土,神的朋友们在那里筑坛献祭,过着帐棚的生活。他们为这将被倾覆的大城担忧、代求。他们不羡慕所多玛的繁华虚荣。在那里,没有罪恶的喧嚣声,只有羊群在牧场悠悠吃草的身影。在平稳、安静中,传来牧人的呼唤,羊群紧跟着牧人,在他竿下经过。一切是那么得祥和、安宁、美丽。这就是教会、独居的民、与世分别的一群人。世界,在他里面是毫无所有。

     

           什么时候教会中出现罗得式信徒,什么时候就会打破平静。因为圣灵和情欲永远不可能和平共处。两者分道扬镳、各奔东西是在所难免。罗得有罗得的爱好,亚伯兰有亚伯兰的追求。一个住所多玛,一个上希伯仑。

     

           罗得为什么爱所多玛?圣经告诉我们,他从吾珥出来,是跟出来的。没有见他有过筑坛献祭的事。他所认识的主是经过亚伯兰的,是模糊的。一切都是外面的工作,没有里面与神的关系.虽然能一时跟着亚伯兰走一段路,但当肉体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不下去了。这个“原味尚存,香气未变”(参耶48:11)的旧人,怎能放下平时所多玛的爱好呢?里面的欲望使他离不开所多玛。当他拣选约但河平原时,他的眼睛已瞄准了所多玛。虽然里面警戒他不要去所多玛,但一个体贴肉体的人,既不从主那里支取活水,怎么有力量胜过试探呢?渐渐挪移的帐棚,麻木着他的良心。虽然因为惧怕,没有立刻进所多玛。然而当他的帐棚靠近所多玛时,就像锈铁进入磁铁的磁场范围一样,根本无力挣脱其引力,身不由已地被牢牢抓住。我们知道,天父的大爱,最后还是救了这个体贴肉体的障碍。但这犹如从火中抽出的一根柴那样的结局,永作后世的警戒。断不能以此为放纵的借口。
     

           今天一些罗得式的信徒,竟重蹈其覆辙。因里面的旧人与世俗潮流沆瀣一气。加上这世界的神以其卑劣的方法,用污浊的事物侵蚀他们、同化他们;激动他们爱慕舞厅中的旋律、酒吧中的歌声;教唆他们用所多玛的歌声来歌唱希伯仑的神。就像当日尼希米时代的犹太人,与外邦联姻,生出的儿女们,一半是说亚实突话,不会说犹大话一样。
     

          《迦诗》旋律的世俗化,连不懂乐谱的信徒们都知道。常有信徒对我说:“某教会在唱的诗歌,怎么好像是流行歌曲一样呢?”一问,原来是《迦诗》。目前,凡教会中出现流行歌曲那样的诗歌,约百分之八十以上出自《迦诗》,这是不争的事实。圣诗所特有的,因敬畏神而建立起来的庄严肃穆的风格,渐渐被那些连世上较正派的人士也嗤之以鼻的流行歌曲旋律所侵蚀。这些世俗化的诗歌,散发着浓重的社会上最低级趣味的乌烟瘴气,玷污着圣诗的纯洁。它的轻佻、浮夸,让一切持守纯正信仰的神儿女们不敢恭维。当聚会敬拜中有人领唱这样的诗歌时,他们只能袖手旁观。诗歌所引发的两极分化之鸿沟在不断加深、加大。
     

            笔者曾亲身体验到其中的苦涩,在一次外地工人来带领的聚会中,二青年手持无线话筒,领大家唱诗,唱的就是这样的诗。当他兴高采烈、摇头晃脑、摆手扭臀、蹦来跳去在讲台上热闹非凡时,会场出现了两极分化,一部分信徒大声附和,喜形于色;另一部分信徒则低下了头,闭口无言.笔者见状,向神饮泣祷告,求神拯救, 当时心里的痛苦溢于言表。这种鸿沟正像亚伯兰与罗得间所产生的鸿沟,无法弥补。巴望这些误入所多玛的“罗得”们,能蒙光照,离开将要倾覆之城。不要再沉湎于所多玛的罪中之乐,以致两手空空被天使拉出之日来到。
     

            流行歌曲的一大特点,是在曲谱上加进许多修饰音,使曲调产生大量的滑音,这是庄严肃穆的诗歌中所没有的。正是这种滑上滑下的滑音效果,吊起了罗得式信徒的唱诗胃口。他们像罗得离不开所多玛那样,舍不得离开世界的娱乐场所。迫于信仰,不敢去(也有个别铤而走险,去那里与世人鬼混),心里却羡慕所多玛的热闹。当这些酷似流行歌曲的所谓“圣诗”一出笼,他们就立刻欢欣鼓舞、大加赞赏,举双手欢迎。因为它既能满足肉体的需要,又不算是爱世界,仍旧算是爱神,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在他们唱诗的画面中(从光碟播放中见到),敬拜神时手舞足蹈,耸肩拍手,摆腰扭臀,这些大幅度的身体动作,令人咋舌。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爱唱这些诗呢?为什么这些人那么爱这样的旋律呢?笔者曾一度非常困惑,后来,才慢慢悟出个答案.原来这些人非常喜欢效法世人“迪斯科”的动作,而庄重肃穆的诗歌,会使他们的手、足、腰、臀失业,无用武之地。而《迦诗》却能非常自然地使这些剧烈动作得到最好的发挥,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安静在主前像马利亚,却喜欢世人的动作呢?因为他们里面有一个“轻飘飘”的灵,使他们爱这些轻飘飘的动作。《迦诗》作者坦言自己里面的灵会使她轻飘飘起来。这个灵给她轻飘飘的旋律,这些轻飘飘的旋律又导演着轻飘飘的动作。这些轻飘飘的动作也告诉我们,他们献上了轻飘飘的敬拜,一整套世俗肉体的东西,哪有圣灵的工作?但是,有人硬是把这样的画面誉为充满时代气息,最活泼的敬拜。

           或许,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这个画面气息只有在这酷似所多玛的时代中才有的气息。在八十年代,当笔者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首次从电视屏幕上瞥见一群空虚的年青人,在强劲的乐曲伴奏下,用最剧烈的动作跳“迪斯科”时,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他们在作什么?一二十年过去了。这种使人茫然的东西,在社会中已成为时尚、潮流。后一代基督徒就活在这个处处为满足肉欲的世界,他们遇到的是比前一代基督徒更大的试探。若不进到基督里,就会自然地接受这些糟粕,被世界同化。问题是,教会面对这些挑战,应当如何对待呢?

           有人说,中国人最会仿冒人家的产品,这是事实。国产摩托车中,仿本田王,仿铃木王,仿雅马哈,应有尽有。其他产品亦然。然而有一个共性,就是小厂仿冒大厂,杂牌仿冒名牌。从来没有倒过来仿冒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却看见了一件怪事,神的儿女放弃自已天国的尊严,把自己的“庄重”、“肃穆”丢掉,去仿冒世界的轻浮,浮夸。他们不但仿冒流行歌曲,也仿冒世界别样的风格。《迦诗16》的曲调几乎是世界上某武打电影的主题曲旋律;《迦95》杀气腾腾的旋律中,又夹杂着几句口号,这种风格的歌声在“文革”期间红卫兵的口中常会听到。这就是那位指挥大师所夸奖的“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也没有谁能写得出”的旋律。

            说到这里,又让我们想起《迦诗》专辑的音乐配编某先生的一段话:“仅从圣乐角度来看,我们确实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世俗音乐的汪洋大海中。‘怎样才算不效法世俗?’‘可以有基督教的摇滚乐吗?’‘在崇拜中可以扭臀部吗?’这些事在今天已不是问题,早已成了事实。”  


           我们看到这里,似乎觉得某先生也赞同了可以有基督教的摇滚乐,崇拜中也可以扭臀。但是他接下去又说:“那么什么是正确的答案呢?如何在这汪洋大海中坚守主的真道,分辨出哪些是合乎真道的崇高品味,并探索出适合我们所处时代之中国圣乐的方向,的确是我们应当解决的问题。”读到这里,我们觉得,这位音乐家并不赞同上文讲的“事实”,因为他还在探索,希望能坚守真道寻求合乎真道的崇高品味。但是,在他文章的末了,结尾段中的话,改变了这位探索者的身份。他说;“一位只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农村姑娘小敏,在神的感动下唱出了近千首迦南诗歌,这是一个奇迹。我得以将小敏的歌编成影片配乐,能在音乐方面参与这项事工,我的心只有向神感恩。小敏姐妹的迦南诗歌,是神赐给中国教会的一份厚礼。同时也表明:一个伟大的画面--宗教改革期间众赞歌声响彻德意志大地的宏伟场面一一已在神州出现。”这段话不但道出了这位音乐家举双手赞同《迦诗》的观点,且有相见恨晚之意,真令人意想不到。与其说,他是正统圣乐的探索者,毋宁说是世俗音乐的阶下囚。   


           神的旨意是不可侵犯的,祂不能让步,因为祂是神。如果在这原则上错了,那么后面也就错了。当人的喜好与神的旨意发生冲突时,人必须向神让步、顺服,否则就错。任何希望以折衷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进入所多玛前,暂时往约旦河平原留驻,就是这种妥协的写照,也是进所多玛的缓冲区。这种中庸之道是在为罗得进所多玛开门,进入所多玛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并不存在不进去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世俗音乐与神圣圣乐间企图寻找平衡点时,心中萌生的是“不偏不倚,两不耽误”的和事老观念。一方面希望不要得罪主,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得罪时代人群爱慕世俗音乐的天性。这时,更大的错谬--探索出适合我们所处时代之中国圣乐的方向--便滋生出来了。

           为什么要圣乐适合我们所处时代呢?为什么要圣乐又适合我们所处时代,又适合我们中国人的胃口呢?如果这种让圣乐来迁就我们天性的道理是正确的话,那么当十字架的道理不能适合犹太人要神迹的胃口,也不能适合希利尼人求智慧的胃口时,岂不也可稍作调整,以适合他们的胃口,使他们不致被关在救恩门之外吗?为什么要拥有属于我们中国人专有的中国圣乐呢?为什么不把基督看成是全人类的救主,以致把世界各地教会中涌现出的美好圣乐,看为是我们共同拥有的,并为此感恩呢?基督是分开的吗?既然只有一位基督,为什么区分“神州”和“德意志”呢?莫非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在作祟,企图搞一个中国特色的圣乐模式吗? 这种藏于内心深处,不为人注意的东西,会使人们在它的干扰下,以不为公平的地域观念、民族观念来侍奉神,并发展成本位主义,最后形成嫉妒纷争、相咬相吞的各种宗派。


           我们并不否认神对工人有着不同的带领。这种带领是出于独一全智的神,在祂至高的境界中掌管、安排,把工人均衡地,在祂自己预定的时候里,分布在祂要他们去的地域、工场、民族中,以拯救全人类中祂所预先知道的人。就像祂感动彼得作受割礼之人的使徒,也感动保罗作外邦人的使徒一样。然而,这个不同的托付,决不可以成为工人本位主义的理由。初期教会在这方面蒙神喜悦的见证--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神(参徒2l:19/20)--使我们看到使徒们尊神为大的胸怀。当我们希望让“神州”代替“德意志”的渴求,超过了让神得荣耀的期望时,内心的天平就立刻失衡了。这时,神的原则向时代潮流让步,也就觉得合情合理。当围堵时代浊流的堤防出现裂痕,任其渗漏时,接踵而来的就是大堤溃决、不可收拾。一旦发生“渐渐挪移帐棚”,那么“进入所多玛”也就指日可待了。   


            失衡的天平是无法衡量出正确的数值来的。它欺骗了这位杰出的音乐家。连不懂乐谱的信徒们,也闻出《迦诗》的世俗味来。这些充满世俗味的曲调,诱导着那些只能吃奶不能吃干粮的婴孩们手舞足蹈。就是这样的乐曲,竟被这位乐坛巨匠视为踏破铁鞋无处寻的圣乐瑰宝,令人痛心疾首。   

           我曾想过,为什么一个信主的人,会作出世俗味那么重的歌来?它是怎么形成的呢?后来,我是这样揣测的:   

          作者未信主前,是一位很爱唱歌的人,且尤其喜爱流行歌曲。信主后,这个爱好并投有从她心里彻底灭绝。口中虽不唱世俗歌曲了,心里却常胡乱哼哼这些曲调。从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所听到的音乐,与心里所哼的发出共鸣,使这些曲子定格在某种固定的状态中。当作者受聚会影响,而心里有些感受时,将这些感受放在这已固定了的曲子中,这时,“连词带曲一齐出来”,就完成了全部的创作过程。   
      

           这只是笔者的一些猜想,或许这些猜想是对的。第一,因作者不识乐谱。不会记录乐谱,在曲调创作中,会是很困难的。开始时她又没有录音机,若不把曲子哼熟,第一遍创作的曲子很可能后来“改道”。第二,这个解释也回答了为什么《迦诗》中有许多曲调旋律雷同的问题。当她编出一些随口而出的“诗“来时,竟被某些教会认可。这就使她以为自己有诗歌创作的恩赐,就不断地如法炮制。有一位弟兄在与笔者谈到《迦诗》时曾发问:“如果神给作者作诗的恩赐,为什么不给她识谱的恩赐呢?”这个问题确实发人深省。

     
           我们从《迦诗》的曲凋中,似乎认识了丁点关于作者创作的灵。其实,最能反映诗歌的灵的,莫过于歌词本身所显明的。《迦诗》在文字上,不但是没有真理的内容,也缺乏语言表达意思的功用。它不规范的用词,以及病句连连、文理不通等问题,都显示出作品本身非出自神的灵。使人在文字上更难忍受的是,世俗血气的用词太多太多。这就更加直接地告诉我们:诗歌的灵是有问题的。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二至十三节说:“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这里保罗讲到几个问题:
      第一,有两种灵:世上的灵和从神来的灵。
      第二,神的灵使我们能知道关于神赐给我们恩典的事。
      第三,把这些从神的灵领受的发表出去,乃靠着神的灵(圣灵)
      第四,圣灵所指教的话是属灵的话语。
      第五,这些属灵的话,在属灵的人身上会产生共鸣(参林前2:13小字、14节)。

           圣灵绝不会指教人讲出充满血气的话语来。属血气的话,只能证明作品的源头是出自世上的灵。对那些充满血气的诗文会产生共鸣,证明这种共鸣是出自同一个灵--世上的灵。

      《迦150》题目是《我们乃主精兵》,诗曰:

       “我们乃主精兵,
        勇敢向前方,
        耶稣是元帅,
        不怕风雨狂,   
        高举十架传福音,
        要走遍城乡,
        平原和山岗。
        一个个荣光焕发,(注“荣”为别字)
        一个个英姿飒爽,
        奋勇杀敌上战场,
        扫除恶魔擒拿豺狼。
        捍卫真道,保护群羊,
        真理的旗帜扬起来,
        基督永为王。”

            读完这首诗,亲爱的读者,你的感受如何?其中一些充满血腥味的歌词,放在世界战斗故事影片中是再恰当不过了,可是现在却出现在赞美诗里了。这个“英姿飒爽”,曾是一位已故君王,为中国女民兵题词时,作的一首七言绝句中的用词。当这位君王盛赞女民兵“不爱红装爱武装”时,就用“飒爽英姿五尺枪”来描述。这个“武装”她们的“枪”。当然是指会杀人咯。如果不会杀人,枪就没用,也就谈不上英姿飒爽了。那么现在这词用在赞美词里,且下文的“奋勇杀敌上战场”与之呼应,作者的用意是什么呢?要我们去杀人吗?当然不可能。那指的是什么呢?   
     

           或者读者会提示我:“你应往灵里解释呀,”我说,这些词解释到灵里去太困难了。“杀敌”我们权且解释为打魔鬼吧,但是打魔鬼时,我们灵里要“容光焕发,英姿飒爽”吗?灵里的容光焕发,灵里的英姿飒爽是个什么样子呢?经上没有记载啊!这就没办法解释了。看来这歌只有从外面来解释。什么容光焕发、英姿飒爽,从字面上可以解释为外面的精神抖擞、满面春风、英姿矫健。这样解释的话,作者的意思是说,一个神的工人,应该注意外面的仪容、穿着、打扮。这显然不合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外表要有这些风度。但是,根据《迦诗》的立场,作者的意思是在这方面。《迦236》要我们“靠主今天活的潇洒”。怎样才算“潇洒”?还不是合潮流、赶时髦、穿名牌、耍滑头、摆噱头、讲派头、出风头呗!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迦150》的前面,在说“耶稣是元帅”,还在说“高举十架”,在结尾时又说“基督永为王”。圣经告诉我们的是:这位元帅的面貌比别人憔悴,形容比世人枯槁。“像根出于干地,祂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祂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赛53:2/3)。这就是我们的元帅啊!哦,谁能识透--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神的智慧和能力呢?谁能明白--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十字架的荣耀呢?谁能领会--祂虽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敬虔的奥秘呢?我们藉着“潇洒”,是为要羞辱这位走在前面的元帅抑或独辟蹊径,开创一条元帅没有走过的路吗?这“高举十架”、“基督永为王”,岂非成为空无一物的口号吗?那位“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使徒,在未加入十字架队伍前,曾是犹太社会中声名显赫的上流人士。自从接受这位救主以后,就走上上十字架的道路,被人看为世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学生不能高过先生,这位基督的使徒是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基督永为王”的内涵。

            属血气的话,不能产生属灵的效果,只能产生属血气的效果。这也表明作者作诗的灵不是从神那里领受的。在《迦诗》中,这种血气方刚的话比比皆是:

      《迦100》中说:

      “战鼓齐鸣,号角声声冲向疆场”。

      《迦205》中说:

       “铸成一座座血的长城,   
       福音的旗帜扬起来。”   

            保罗说:“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們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3/5)。保罗在这里讲的能力,在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十八节中,解释为在主的灵和祂的大能大力里被刚强起来。这个进入主的灵和祂的大能大力里,是藉着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但是,《迦诗》在有关属灵争战的诗中,竟没有一处讲到属灵的兵器。只有空头的口号基督的精兵,若不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凭这些口号和血气的喊声,魔鬼会吓跑吗?这些只能用字面解释人外面的事,无法解释属灵层面的歌词,只会把人往外面带。带到口号里,不能带到生命里;带到血气里,不能带到圣灵里。因为这个轻飘飘的灵是世上的灵,不是从神那里来的灵。尽管其中夹杂着一些属灵的词汇,但不能改变它的本质。   

            曾经风闻有些地方,打发工人出去工作前要开誓师大会,成立“福音敢死队”。就常常以为这是传言,不大可能有这样的事或许因为笔者素不出远门,坐井观天,不识天高地厚。今天,《迦诗》生动地告诉我,确有其事!上述这些歌词,加上许多“起誓”的词句,还不够誓师大会的主题发言吗?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至三节中,教会按圣灵的意思差派工人出去前的禁食祷告,已被这些充满血气的誓师大会所取代。人的刚勇、吼声,代替了依靠圣灵而有的爱心、能力。那管辖这幽暗世界、空中属灵气的恶魔,对这班手中没有属灵兵器的散兵游勇,会毫不理会.属肉体、属血气的喊声,怎能动摇牠的营垒呢?   
     

           《迦诗》的曲调、词句所显出的,是里面的灵。灵错了,就没有什么是对的了。但是,今天为《迦诗》捧场的人,还在煞有介事地介绍它属灵的价值。光碟《迦诗》专辑中,特意推荐《迦85》,并以其为作者与神灵里面密交的证据,从而表明每一首都是与神灵交的经历中出来的。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从“灵交”而来的《迦85》吧!

    “良人带我,  进入内室,
    知心的话儿说不完,
    我们的爱情,  如死之坚强,
    大水也不能淹没。
    我的良人,  白而且红,
    超乎那万人之上。
    良人属我,  我属良人.
    从此也不会离分,
    良人带我往田间去,
    也在那葡萄园中,
    在百合花中,  牧放群羊,
    我和良人永远同行。”

            笔者认为,凡是有一些里面与主交往经历的肢体们,没有一个会说,这诗是从内室经历中出来的。因为全诗中找不到什么内室经历的东西。反而叫人看到一幅将雅歌经文搞得支离破碎的画面。作者对肢解圣经后重新粘贴特感兴趣,这在本章第一节中已有论及。现在是故技重演。这次是把雅歌肢解,然后随意拼凑。就好像一个小孩子,把一幅色彩艳丽、组合得当的美丽名画给剪碎了,又弄丢了许多,然后把这些残缺的碎片,随意粘贴在一张白纸上,留下许多空白处。当它被挂在墙上时。人们远远望去,因艳丽的色彩,给人以美的感觉。但走近一看,根本算不上是一幅画。因为画面上的东西,已被剪得无一完全,而且杂乱无章。《迦85》不但不能显出作者灵里光景的丰富,反而弄巧成拙。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还是一句话:里面没有的东西,写不出来。在这五百多首的洋洋大观中,找不到有属灵价值的作品来。这是作者作诗的灵所决定的。把人往外领,是它的主题思想。世俗的、肉体的、血气的词句、旋律,反映的是灵里的混乱。有人或许会说,选几首好的总有吧!笔者认为,神要赐给教会的诗歌,是藉着合用的器皿。器皿对,作品才对。器皿作诗的源头错了,从哪里去找对的呢?错的东西会传染给一些毫无戒备的肢体们,使他们陷入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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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2

    三、宣扬以人为本 滑向那“巴别"的错谬

           我们已经知道,圣诗创作的目的是歌颂神、荣耀神,以神为本,只要能体现这目的就好。可以体现在文字上,可以体现在作品的整体上,也可以体现在诗歌所产生的效果上。当作品的整体在主题上见证神的公义、慈爱、信实、圣洁、伟大、丰富、智慧、能力、救赎、奇妙,或是见证我们的软弱、可怜、失败、贫穷、忘恩、亏欠、不可靠、离不开主等等时,都能达到这个目的。如果诗歌不能达到这目的,就算不上是圣诗了。
     
           凡是以人为本,歌颂人是如何刚强、有能力、能得胜等,都会有意无意地偏离方向;使神得不着荣耀,教会受到亏损。
     
            历史上的巴别塔,是圣经记载的第一个对抗神的建造(参创11:3/4)。神造人的目的是要荣耀神的名(参赛43:7)。人被造后,神在他们身上有一个旨意:“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巴别的口号是:“为要传扬我们的名”,目的是:“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这个公开对抗神旨意的团体,后面是撒但向神发出的叫嚣声:“我要……”(参赛14:12/14),牠倡导的“我要”,自从传输给始祖——教唆他们可以藉着吃禁果,眼睛就会明亮了——以后,人得着了神不要他们得的“我要”。从此人类的后裔就都陷在这个与“神要”相对抗的“我要”之罪中。罪恶的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一直企图颠覆以神为中心的宇宙秩序。若不经过十字架的救赎,效法神子的顺服,“神要”——得荣耀——就不可能在人类中实现。每一个人里面的“我要”,根深蒂固地藏于内心深处,若有机会,就会显出本相。

           巴别塔的建造,是撒但在这方面工作的显露。牠藉着藏于人内心深处的“我要”之私欲,用“传扬我们的名”作诱饵,使人落在牠的试探中。使对抗神的势力因着共同的“我要”之需,扩展到团体中,并且从看不见的内心,发展到看得见的建筑物上。这个共同的“我要”所产生——一样的人民,一样的言语——的凝聚力,企图使神的“要”破产,他们的“要”得以实现。神的干预,最后粉碎了叛逆者的美梦。
           历史上的巴别塔以失败告终,神变乱他们口音之审判,使他们所谋的一无所成。然而,灵界之争战并没有因此结束。在神拣选耶路撒冷成为属祂名下的圣城,来见证、荣耀祂大名后,代表撒但利益的巴比伦帝国,在巴别的废墟上重新崛起,再次对抗神的建造。圣经称撒但为巴比伦的王(参赛14:4/15)。耶路撒冷怎样成为大君的京城,巴比伦也照样成为撒但的首府;耶路撒冷怎样代表神的掌权,巴比伦也照样代表撒但的执政。地上的耶路撒冷不能满足神的心意,神就启示天上耶路撒冷的完美。可看见的巴比伦帝国已经消亡,撒但就建造奥秘的大巴比伦来对抗神(参启17:5)。神在地上耶路撒冷所不能得到的,在天上耶路撒冷中都得着了;撒但藉可见的巴比伦来对抗神的未成之工,由奥秘的大巴比伦来继承。天上的耶路撒冷在今天之显出——神的教会,与奥秘的巴比伦今天之显出——大淫妇,两者之争战,代表着神与撒但之争战。历史上的耶路撒冷陷落于巴比伦王之手,告诫我们:今天神的儿女们不可违背神的命令,在主之外另有传扬,免得陷入奥秘的巴比伦——大淫妇之手。可见的巴比伦之灭绝,也预示着将来奥秘的巴比伦之灭绝。教会与大淫妇的争战一直要延续下去,直到巴比伦大城倾倒,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
        
            我们因启示录十七章一至六节的教训,对大淫妇在政教联合上的显出,常有认识,也有戒备。但是对大淫妇在“传扬我们的名”的显出中却反应迟钝。如果说巴别是巴比伦的鼻祖,那么“传扬我们的名”,则是大淫妇的根本。哪里有“传扬我们的名”的隐意发动,哪里就有大淫妇的势力存在。政教联合的组织,是较公开地篡夺神的权;“传扬我们的名”的团体,则比较隐蔽地谋取神的荣耀。前者是一个假教会与世上的君王合作行淫;后者可以在效忠基督的幌子下,暗暗扩大人的势力,寻求另一个非从神来的势力介人,凝聚成一个“传扬我们的名”的团体,建立起今天的巴别塔。前者的背后是撤但在掌权,难道后者的背后不也是撒但在操纵吗?启示录十八章四节呼吁神的子民从其中出来,可见神的子民陷人大淫妇之罪的绝非个别。单单对“政教联合”的宗教组织有所戒备是不够的,如果对“传扬我们的名”的人本主义不加阻止,任其在我们中间自由发展,我们就会从一个误区中出来,进入另一个误区。
     
           每读旧约,看到耶路撒冷的失败,会使我们看到我们的软弱、失败、不可靠。当我们看到神对她不改变的爱时,会使我们看到神对我们永远的爱。我们切不可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辙。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圣殿中拜偶像(参结8章),成为淫妇(参何1:2)。大淫妇既是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犯罪的以色列人就成为大淫妇之子,即奥秘的巴比伦之子(主耶稣也曾怒责那些敌挡祂的犹太人是出于他们的父魔鬼,参约8:44)。他们被掳至巴比伦,只不过是他们灵里光景的显出。那指着圣殿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都成为谎言(参耶7:4)。这时,撒但对抗神的工作,在一切不以神为神,外面却仍热心侍奉神的人身上宣告成功。
            唆使以色列人拜偶像的撒但,今天也要唆使一些人用“为要传扬我们的名”,来达到建造巴别塔的目的。我们在《迦诗》中,看到作者在创作思维上以人为本的可怕立场,大胆地作“传扬我们的名”的工作。虽然我们不知作者——不可能知道,唯有神能知道——内心的动机如何,但根据她作的诗歌内容,以及客观上产生的效应,使人的确感觉到一些危险的迹象。
     
          《迦66》中说:
    “火热的心,火热的心,
    谁能阻挡我们传福音。
    我们基督徒,从来不怕苦,
    那里需要就往那里走,
    ……”
           这里的火热是从哪里来的?是凡火还是圣火?这里的传福音是谁叫传的?诗歌中看不出是神叫他们传的,腓立比书一章十五节中的那些人是为嫉妒纷争,并不是出于爱心,这些暂时不去讲吧。后面的口气可大了,“我们基督徒,从来不怕苦”。这个“不怕”,是从哪里来的呢?主曾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下)。保罗说:“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接下去就述说了一次逃离追捕的事(参林后11:30/33)。以后,他在另一处书信中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圣经教导我们要靠主,这不是教条,乃是生命中经历的实际。一个经历过自己软弱,又享受过靠主得胜的人,总不会把自己说成是一个从来不怕苦的人。或许有人会说,作者一时失言了。如果真是失言了,我们不该把人家的疏忽抓住不放。问题在于,这样的话并非仅此一处啊!
          《迦132》中说:

    “不管多少屈辱,
    不管多少磨难,
    我们从没有畏惧过挑战,
    ……"

    《迦420》中有一句说:

    “我们是基督徒,生来不怕苦”。

           这些歌词是否也失言了呢?这些“从来”、“生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只能理解为从母腹中出来的时候开始的。这种不靠主,依靠自己血肉的膀臂,会使人离弃神(参耶17:5)。这样的教训不可能把人带到真正得胜苦难的境界中。它是“传扬我们的名”的萌芽,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起誓”、“永不跌倒”等以人夸口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主为什么不让人起誓,因为人靠不住。主为什么说:“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因为起誓就是以人为可靠的。磐石原只一位,可靠的、不改变的只有神自己。若以人为可靠,就是在神之外另外立起一个人的中心——巴别——“传扬我们的名”的大城。这后面就是恶者的工作啊!

            现在,我们来看《迦512》,诗的内容是以诗篇第137篇为框架:
    “给我一颗中国心,一颗中国心,
    每当我在寄居地歌唱,想到你就哭了,
    中国啊中国啊,若我忘记你,
    情愿右手忘记技巧,
    中国啊中国啊,若不记念你,
    情愿舌头贴于上瞠,(注“瞠”为别字)
    ……”
            我们知道,诗篇第137篇所描写的是一群神的选民,因犯罪落在被掳之地,追想昔日圣城的侍奉,向神忧伤痛悔,并且仰望神的慈爱,切望归回的复兴。在信心中,深知神必将他们领回所爱的耶路撒冷,并倾覆巴比伦城。它对我们的教训是:
     
            第一,在神的管教下,失去神同在的甜美时,要真心悔改,仰望神的慈爱,切望归回,回到从前的丰满中,相信神会这样把我们领回。
            第二,就天上的耶路撒冷而言,信徒在地上服在空虚之下,一如活在被掳之地,世上没有可爱慕的,守住天国子民的地位,思念上面的事,等候荣耀的归回——被提。
            从列王纪上八章四十六至五十三节中,所罗门的祷告,以及但以理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祷告的事上(参但6:10),我们可以看到,耶路撒冷对选民来讲,具有非常的凝聚力。诗篇第137篇所反映的,正是选民对耶路撒冷的爱戴之情,也体现出选民以圣城为中心的敬拜之心。
         
          《迦512》的诗文,单从它本身看,不从诗篇第137篇看,除了叫人不要忘记中国,其他就看不出任何真理的发表了。如果单单就这些,诗歌在属灵上就显得毫无意义。既然作者是以诗篇第137篇为框架作诗,我们就该按诗篇第137篇的原则来解释。这样,我们就可解释为:
           第一,中国像耶路撒冷一样,是一个被神拣选,有特殊地位的国家。
           第二,现在因着我们犯罪,落在被掳中,失去了神的同在,我们要悔改,并仰望神的慈爱。
           第三,藉着对中国的向往,凝聚我们的意志,使信徒活在以中国为中心的敬拜中。
     
           虽然我们没有办法完全知道作者写诗的主观意图。我们如此分析,完全是根据客观的理由,因为在作者的其他作品上,也有这样的体现,对这些作品的分析支持着我们作出这样的解释。
     
          《迦551》(笔者从光碟中看到)题目是“中国属于上帝”。我们思想一下,什么叫属于上帝?圣经中论到属于神有二方面的意思:
            第一,广义的意思:指万有都属于神。神是宇宙的主,创造了万有,祂的权柄统管万有。申命记十章十四节中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其他类似的经文有许多(参出9:29;诗24:1,50:12,89:11;林前10:26)。
            第二,狭义的意思:是指在神约下的百姓。神有一个心愿,要得着一班属祂的子民。在旧约时代,祂与以色列人立约,使他们成为属祂的子民。以色列人因违背律法,神就藉着新约,在基督里拣选了一群人,使一切信耶稣的人,包括犹太和外邦的基督徒,成为属祂的子民,并不分国家和民族。这就是教会。今天,只有教会是属神的。
           根据这二方面分析,“中国属于上帝”是指哪方面呢?若指广义的说,就显得毫无意义;若指着狭义方面,除非也像以色列一样成为选民国。
           在光碟画面中,作者曾很激动地说:“神啊!中国是属于祢的,中国是敬畏祢的,中国从君王到臣宰,从官员到百姓,都要起来认识祢。”这些话是事实吗?当然不是,也不可能实现。或有人会为其辩解说:“这是作者的心愿嘛。”然而,作者在说这句:“中国是属于祢的。中国是敬畏祢的”是肯定陈述句,在里面找不到丝毫心愿的意思。如此看来,“中国属于上帝”,只能使人觉得中国像耶路撒冷一样,是蒙神拣选的。这样,对《迦512》的分析——要信徒藉着对中国的向往来凝聚他们的意志,使之活在以中国为中心的敬拜中的解释——或许是正确的。

          《迦469》也支持这种解释,看它怎么说:
    “人是中国人,魂是中国魂,
    心是中国心,音是中国音,
    火的时代催促我们走,
    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_
    中国的教会要行真理,
    中国的教会要广传福音,
    火的时代催促我们走,
    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让中国教会成为神的家,
    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让中国教会顺着真理走,
    这是我们肩上最大的重任,
    这是我们肩上最大的重任。”
           在圣经中,我们看到,“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来11:24);“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但1:8);“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斯3:2)。
            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因为他们没有忘记自己是希伯来人,是神特选的子民。这些见证人的所作所行,对今天的教训是:圣徒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环境中,不要忘记自己是天国子民,当分别为圣。
     
            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一位神的仆人说过不要忘记自己的国籍。马丁路德会说:“人是德国人,魂是德国魂,心是德国心,音是德国音”吗?戴德生会说:“人是英国人,魂是英国魂,心是英国心,音是英国音”吗?中国的教会要行真理,难道外国教会不要行真理吗?中国的教会要广传福音,难道外国的教会不要广传福音吗?《迦268》“中国的早晨五点钟”,《迦184》“中国人要起来”,难道外国人没有早晨五点钟吗?外国人不要起来吗?
            我们手中有许多历代各国的神仆们作的圣诗,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强调作者本国国籍的诗歌。作者这样卖力地宣称“中国”,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要以诗篇137篇做框架,把耶路撒冷改为中国来渲染呢?我们知道,耶路撒冷蒙拣选,是神主权的工作,不是以色列人自己确定的。世界上任何大城市,都没有资格取代耶路撒冷。圣经中的大城市:大数、安提阿、以弗所等不能取代;现在的大都市:纽约、伦敦、巴黎、上海等也不能取代。耶路撒冷所代表的是神的国、神的掌权,不是地上一个有名的大城。神拣选她表明神拣选以色列,住在他们中间。圣经称他们为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神的圣言从他们出来,弥赛亚从他们出来,救恩从他们出来。使他们成为神与人类交往的窗口、门户。神透过他们,向人类宣告祂的旨意,传达祂的信息,显明祂的慈爱,启示祂的救恩,直到地极建立教会,成就祂永远的计划。

            这些都不是“中国”能代替、承担的。都没有人有权擅自把某个国家或城市,放在圣城的地位上,来对它进行歌唱、颂扬。因为神没有让人这样去做。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迦134》的首句说:
    “远隔千山万水凝聚一颗中国心”。
          《迦187》中的诗文更叫人震惊:
    “传福音是我们的口号,
    我们要完成世界宣教,
    越过高山走向地极,
    让天下人都知道。
    中国的我们要世界宣教,
    今天的我们要世界宣教,
    手中的火把已经燃烧,
    我们要世界宣教。”
           这些诗的内容,更有力地支持上文我们对《迦512》的解释:利用‘中国”形成一种凝聚力,并建立起以其为核心的敬拜中心。
     
            说到这里,请读者们再回想上文论到的巴别宗旨吧。那罪恶的“为要传扬我们的名”的喧叫声,似乎又在耳边响起。作者说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我们的口号,知道我们要完成世界的宣教。为什么不是让天下人都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呢?诗文中“中国的我们要……”“今天的我们要……”,这种对“我们”——非神——“要”,加强语气的表述,在传递着一个强烈的信息,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起坠落的天使长曾狂妄地叫嚣着:“我要……”(参赛14:12/14)。我们不禁要问:“作者,你要干什么?”

            从表面看,传福音是一件好事。但圣经告诉我们的是:若非神所起的头,开的工,仍是在犯罪。当圣灵禁止保罗在亚西亚讲道时,如果保罗执意要去讲,我们想想看,这种工作是在作圣工呢?还是在得罪主呢?可见,不管外面人看来多好的工作,若不是神要我们作,而是我们自己要作的,其本质都是错的。外面美好的招牌,决不能改变里面的性质。因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的(参撒上16:7)。我们看不出这些诗歌中有丝毫迹象,是神要他们这样,全是人在忙碌。

           中国,在世界万国中是一个平常的国家,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人和生活在其他国家里的人一样,需要神的救恩。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特别为其金榜题名。使我们在神面前蒙恩,被神看中的,不是因为我们是“中国”人,乃是因着基督无瑕疵、无玷污的宝血。不歌唱主十字架的救赎,大唱特唱“中国”,使人大惑不解。主乃是应当称颂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有人会说,也许作者对中国人的灵魂特别有负担。若真是这样,那就好了。(《迦187》中作者的负担是要天下人知道,他们要完成世界宣教。)我们不妨在此来看一看主仆戴德生,对中国人灵魂有特别负担所作的诗吧:
    “假若我有千磅英金,
    中国可以全数支取;
    假若我有千条性命,
    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
           多美的诗啊!这里让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些字句,不是一些文字,不是一些道理,更不是“传扬我们的名”的企图,乃是一位神的忠仆奉献给神的生命。为成就神所托付他的执事,将自己无私、无求、无悔、无怨地放在祭坛上。为了中国人的灵魂,放弃英国优裕的生活,奔波在穷乡僻壤的中国内地,经历疾病的困扰、清政府的敌视、义和团的追逼,过着仰望神供应的信心生活。他几十年如一日的侍奉,印证了他诗歌中充满基督大爱的十字架生命。

           从《迦诗》整体的思想体系来看,其内容是以歌唱人的伟大、刚强、勇敢、决心、拼搏、努力、志气为主色调;展示的是:人是靠得住的、有能力的、常得胜的。至于神,却被冷落在一旁,到哪里去找祂的宝座呢?偶尔,我们也能看到一点关于神的画面,但是这与重笔浓墨描写人的伟大相比,就显得黯然失色了。那位为《迦诗》专辑作配编的杰出音乐家,曾在海外基督徒某刊物上兴致盎然地说:迦南诗歌是神赐给中国教会的一份厚礼,同时也表明,一个伟大画面——宗教改革期间众赞歌响彻德意志大地的宏伟场面——已在神州大地出现。”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使这位音乐家如此激动,兴奋不已呢?莫非是受了《迦诗》的感染,正在与之共为‘神州’喝彩呢?”然而,神何曾要我们去区分“德意志”和“神州”呢?这种以狭隘的民族主义为凝聚力的热情,所代表的是什么呢?要知道圣经教导我们的是: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
     
           这位音乐家对《迦诗》作者的褒扬,也使我们回想起扫罗时代的歌声。是谁在孕育着这样的诗呢?对他们两者来说,在瞎子领瞎子的比喻中,如何分配他们的角色呢?
     
           我们似乎看到一辆大货车,停在陡峭的盘山公路上。倾斜的路面使车轮向公路外侧滑去,其中一只轮子一半已悬出路沿。下面是几百米深的峡谷。尽管滑动的速度极慢,几乎难以察觉。然而轮子仍然在渐渐挪移。车主却在驾驶室内呼呼大睡。此时,若不唤醒车主,把车驶离那地,车翻人亡将不可避免。
     
            我们在基督的爱里,向那些睡梦中的肢体真诚的说一声:“趁早睡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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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缺少文学修养 损毁了圣诗的尊严

           上一章中,已讲到圣诗的创作,要以各样的智慧,来表达心中所领受的感动,以人听得懂的话,用最精练的语句,藉诗章的形式发表出来。在这方面,《迦诗》存在着严重的欠缺。圣诗对作者在文学上的要求,是确定的,我们不可轻忽。

            首先来看《迦诗》在体裁上的问题吧。为了减少篇幅,就以本章上一节中《迦139》关于亚伯拉罕事迹的诗为例,这是一首说不准体裁的作品。若把这个作品放在一个初中以上文化的人面前让|他看,然后问他体裁,“记叙文?”答:“不是。”“散文?”“不是。”“诗歌?”“不是。”“散文诗?”“也不是。”“那么算什么?”答曰:“不知道。”
     
           像这样乱七八糟的诗,在《迦诗》中不胜枚举。写诗,就应该有诗味,否则就算不上诗。虽然没有必要去写“七律”、”五绝”等格律严谨的诗,但也得稍有规律。如《三百首》第五首中,它的规律是一、三、五、七句中每句八字,其余的每句七字。《三百首》第六首全诗八句,分为两组,每组四句,在第三句和对应的第七句中每句八字,其余的全是六字。当然这不是死板的,也可以有其他规律,使人读起来顺畅。这些规律,在《三百首》、《选本诗歌》等诗本中都有范例。作者在学习诗歌创作前,应该虚心地学习学习。笔者的意思并非说我们必须墨守成规,不能创新。我们赞成有所创新,但创新也不能到诗不成章的地步啊!笔者见过许多诗本,从来没有像《迦诗》那样杂乱无章、不伦不类的。是作者不经意吗?恐怕不是,乃是作者缺少作诗的文学素养。
     
          下面我们对《迦139》来作一些简单的结构分析吧。按乐谱上四小节为一句来分,共12句。
     
            第一句:“亚伯拉罕七十五岁离开故乡”。共12字,是一句口语。
     
            第二句:“不知道去哪里,路在何方”。共10字,读起来很别扭。因为前半部六个字是平常用语,后面又拖了个略带文言味的尾巴,显得非常不协调。
     
            第三句:“但神已向他发的言语”。共9字,又是一句口语。
     
            第四句:“立刻起程迎风雨,顶骄阳”。共10字,由一个七字句加一个三字句组成。七字句像诗,拖了一个三字句又不像了。
     
            第五句:“经过了帐棚的生活,又经过饥荒”。共13字,由一个八字句加一个五字句的口语组成。
     
            第六句:“但他始终信神是他永远的保障”。是一句13字的口语。
     
            第七句:“耶和华因其信称他为义”。是一句10字的口语。
     
            第八句:“把他带进蒙福之地,美名传万邦”。共13字,由八字句加五字句合成,不是口语,也不是诗句。
     
            第九句:“亚伯拉罕我们信心的好榜样”。这是一句12字的口语。
     
            第十句:还有他的见证记在圣经上”。是11字的一句口语。
     
            第十一句:“信心的伟人,多国之父”。共9字,由五字词语加四个字词语组合而成。
     
            第十二句:‘‘他心中盼望的是另一个家乡”。这是一句12字的口语。
     
            字数没有规律,口语加上不协调的组合,随心所欲地排列起来,怎可能成为朗朗上口的诗章呢?就是读起来也使人难受。就是这种质量的诗,被那位音乐指挥大师誉为“北大博士生也不一定写得出来的歌词”。是的,如果北大博士生真的写出这样的歌词,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发问,他是怎么进北大的?这样的语文写作水平,连做一个初中生也有问题啊!如果老师要他的初中学生写一首散文诗的话,写出这样的诗来,该是不及格的吧!
     
            文化素质差,加上灵里贫乏,导致废话连篇,无病呻吟。这是《迦诗》在创作上存在的又一问题。
     
          《迦345》可谓一首毫无意义的诗。诗曰:
    “山的那边是平原,
    平原那边还是山,
    山的那边有一条路,
    路上有好多大转弯,
    弯弯的人生路上有苦也有甜,
    弯弯的人生路上弟兄常相见,
    无数颗残缺的心合成新生命,
    主让我们成为铁打的汉。”
            笔者认为,一首好的圣诗,必定是真理清楚、主题明确、简练通顺、用词恰当、诗意浓重、达意完美,没有一句废话。其中的每一个字对主题的表达都应该是必须的。每当神将要说的话放在作者心中要他作诗时,如何合理安排,分配字、词所占有的空间,就成为作者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既不能因诗格的需要影响所领受感动的完美表达,也不能因真理的需要妨碍诗歌的文学质量。多一个字,挤不下;少一个字,不明了。这就需要作者长时间等候在神前祷告,让神指教他,赐他合宜的用词。这些都是有过圣诗创作经验的肢体们共有的体会。
     
            然而,《迦诗》作者在这方面似乎并无困难,原因之一是作者缺乏诗的意识。大概她认为只要在文字上面配上乐谱就是诗了。在《迦诗》中,字数是不受制约的,因为大多是一节到底的诗,并且曲子是自编的,完全可以自由发挥。这种不受字数约束的诗,应该更加顺畅才是;但事实却使人感到更加别扭、难懂。可见字的多少并非因内容的需要,也非因文字组合的需要。乃是作者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怎么可能写出像样的诗来呢?原因之二是作者对诗文中出现大量的废话并不觉得是一种损失,在上面这首《迦345》中,如果挪去三个词:“弟兄”、“新生命”、“主”,作品就与信仰完全无关。因为全是废话,又不知在讲些什么。然而,有了这三个词在其中能不能救这首毫无意义的作品从死里复活,谁能从这些词语堆砌中获益呢?但是,就这样的作品,光碟《迦诗》专辑中,还是播放的两个小孩唱这诗的画面,真是不可思议!再来看看另一首废话看不懂的诗吧,在《迦507》中前四句这样说:
    “昨日的忠心都说家常话,
    昨日的忠心同喝一碗茶,
    昨日的忠心同点一灯油,
    昨日的忠心怎么不见了?”
           亲爱的读者,你们看得懂它在讲什么吗?请大家忍耐一下,分析分析它的前三句,都是一样的普通陈述句,由主语部分、谓语部分、宾语部分组成。以第一句为例,主语部分:“昨日的忠心”,谓语部分:“都说”,宾语部分:“家常话”。“昨日”作为定语修饰“忠心”,“都”作为副词修饰动词“说”,“家常”作为形容词修饰名词“话”。如果简化句子,去掉修饰词,就成为:“忠心说话”。这是一个完整的句子,由主、谓、宾组成,但是谁也不可能弄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语言本身的目的在于沟通、交流,表述内心的意思。当不具这功用时,就只是一种无意义的声音。“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说话了”(林前14:9)。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
     

            第一,没有神要她说的话。

     

            第二,当她自己有一些感觉时,以为这是从神来的感动。但作者又没有真理的基础,不能形成一个有系统、较完整的真理见解。

     

            第三,这时又不愿放弃这“宝贵”的——非从神来,但她却自以为是从圣灵而来的——感觉,要将这感觉与人分享。

     

            第四,贫乏的知识使她不能组成像样的诗章。

     

            第五,不负责任的心,促使她贸然提笔作诗。

     

           就这样,东拉西扯地作成了废话连篇的所谓“诗歌”。这种近乎痴人说梦的文字组合,要表达的是什么呢?那些徘徊街头的神志不清者,口中的喃喃自语,与其有何两样呢?除非是一个没有思维的人,才会去学这些诗歌。但是令人费解的是,这些问题并没影响那些《迦诗》迷们对《迦诗》的追随、热爱。难道他们没有看到他们手中所爱的诗本中,存在着这些严重的问题吗?当人提出对《迦诗》的不同意见时,他们会不遗余力地为其辩护,甚至是毫无理由地辩护。

     

           诗歌写作在整体上的搭配不当,也是《迦诗》的一大问题。作者非常喜欢用大自然的景色作诗歌的背景,似乎是独树一帜。运用描绘自然景色,以抒发感情,或借以作比喻说明一些道理,这是世界歌曲中常有的。若不从属灵的原则来看,单看他们的文学创作,世界上的文艺工作者,确有他们的一套本事,能把他们所要表达的,用这方法表达出来,并且文字组合没有毛病。在他们的作品中,可以大量看到那些江河湖海、蓝天白云、风霜雨雪、花草树木、春夏秋冬、南北东西、长江黄河、高山平原等等用词。然而肢体们手中若有一些信仰纯真的诗歌本,打开看一看,就会发觉,圣诗与世界歌曲是不同的,很少用这种方法。就是用了,也用得恰到好处。如《三百首》第148首《神未曾应许》、第231首《主若是》等,都很好地表述了神的心意,也描述了圣徒的敬拜。但是,《迦诗》却不这样。作者套用世人的方法写诗,滥用这方法。在这533首诗中有一半以上是用这方法写作的,并且给人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

     

            让我们来看《迦9》。诗曰:

    “巍巍的高山,茫茫的海洋,
    我站在高山,隔海观望,
    基督的精兵,奔赴战场,
    他们正把福音烈火点旺,
    离开亲人背井离乡,
    收割庄稼牧养群羊,
    我的心中热血在流淌,
    在这有限年日我该怎么样?
    兴起吧!我的心,
    兴起吧!末后的人,
    许多使命和托咐,
    在我们这一代肩上。
    走过艰难的黑夜,
    迎着黎明的曙光,
    天南地北灵胞相应呼唤,
    一同奔上战场。”

            诗歌一开始,就运用了风景描写法。“巍巍的高山”,描写出高山的巍峨,高耸如云的气势;“茫茫的海洋”,描写出海洋的广大,一望无垠的辽阔。这些用词,在世界歌曲中,可以形容祖国山河的美丽。而在赞美诗中,就必须看上下文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下文接着说“我”——作者或唱这诗歌的人——站在这高大的山上,隔着这辽阔的海洋在看什么。读到这里,作为读者就会感到作者要从正面描写她自己所处的地位、境界是何等的高尚,所见的某一事物离她那么的远,并且这事物未达到她的高尚。她为他们惋惜,希望她们也能有份于她的境界。如果我们按这思维假想,下面论到的应该是世界的败坏,罪人的挣扎。联想我们在神前蒙的恩,所受的托付,引发我们为罪人的代求祷告等。那样,或许这描写大自然景色的字句能起一些作用。可是作者的思路一下子转到别人在救灵魂的事上。下面的“热血在流淌”,就需要猜测了。或为灵魂宝贵,或为自己亏欠。根据下文人家在救人,我竟成为观望者来看,我们觉得,这个观望是一个不合神心意的亏欠的观望。但前面这些描写大自然景色的优美修辞,究竟用意若何?这种自相矛盾的写作方法叫人如何领会?后面对“心”说“兴起吧”,叫人感到用词别扭。以下的“灵胞相应呼唤”,又没有谈到神的差遣,只因隔海相望才产生了这个相应,这在真理上是有偏差的。这里不再作分析。

     

           整首诗,给人的感觉是不协调。好比穿了一套笔挺的名牌西服,脚上却穿了一双破烂的草鞋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因为作者太羡慕、眼红世界文艺创作的模式,又达不到他们的文学修养,却死搬硬套他们的创作风格;结果是东施效颦,生出非驴非马的怪胎。这样的问题在《迦诗》中又何止一处呢?

     

           写诗抓不住主题,是作者在文化上达不到诗歌创作水平的又一问题。在一首短诗中,常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题,上下文根本连不起来的问题。就拿《迦14》来说吧,这诗在真理上看不到有什么问题,但在主题上却有问题。在第一次听到这诗时,还不知道是《迦诗》,笔者看了后就对家里的姊妹说,诗歌有些主题不一的感觉。让我们来看看这诗:

    “主啊求祢来到我们中间,
    让我们见到祢的荣光, ’
    开启我们的眼睛和心窍,
    才能辨认方向。
    惟有祢是神,
    是真神是活神,
    是永远的王,
    主啊求祢来到我们中间,
    把我们的心照亮。”

            一共短短几句,主题应是求主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但中间插进一句:“惟有祢是神,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这话没错但与主题无关。如果这句话是:“惟有祢是光,是真光,是大光,是生命的光,”那就与全诗主题协调了。这就好像有人把一些全新的洗衣机零件、冰箱零件、电视机零件放在一起,零件是全新的,没有一件次品,但总不能组成一样有用的器具来。

     

            这种把握不住主题的问题,从作者在诗歌创作中不会写副歌也能看出。笔者手中533首《迦诗》,竟找不到一首配有副歌的诗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一节到底,两节的很少很少。这是很反常的事。诗篇第42篇、43篇、107篇中,都让我们看到副歌在圣诗中的作用。这不是说有副歌的诗才算合格,也不是说没有副歌的诗都不好。请读者不要误会笔者的意思。这里令我们感到奇怪的是,被一些人誉为“中国圣诗的希望之星”的《迦诗》作者,在所作的500多首诗中,竟没有一首配有副歌的诗,这难道不让人觉得反常吗?我们知道,凡有副歌的诗,都会使唱的人感到副歌是全诗的主题,是每一段主歌的共鸣,它代表着全诗的核心。主歌是围绕着副歌展开,使副歌得到解释;副歌也体现主歌的精华,是主歌的总结。《迦诗》作者连短短几句话的单段诗歌都抓不住主题,怎么可能写出以副歌为主题的多段圣诗呢?那么,在500多首诗的大作中,没有一首有副歌的诗,这样的事也就不足为怪了。

          

            拙劣的文笔,导致病句频频出现。那些辞海中找不到的不规范用词,以及违反中文语法的文字组合,在《迦诗》中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对一个敬畏神,在每一件圣工上都抱严谨态度的人来说,会觉得得是不能容许的。它会贬低圣诗应有的尊严,给不信主的人毁谤主名的话柄,也会影响圣诗应发挥的功用。或许有人会以宽宏的心谅解说:“作者文化有限,免不了会用错一些词,应当原谅她。”那么我们要问:“作者用错词免不了,为什么作者不在出版前谦卑地请懂语法的人来修正呢?”大概因为有人曾说过《迦诗》的每一首都是由圣灵感动而来”的那句话,使《迦诗》的地位与圣经并驾齐驱,以至令人望而生畏,不敢去改动它的一点一划。结果任其错误不断发生也无人敢问津。

     

            但是,圣经让我们看到的是:彼得、约翰都是没有学问的小民,他们能正确地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按着神托付他们的责任,把神的话如实记载下来,成为圣经,其中没有一句病句。就连最乖僻的圣经批评家,对圣经在文学上的完美,也觉得无懈可击。这一方面表明,出于圣灵之工的,神自己保守着这份工作的完美性;另一方面表明,神托付的工作,是按才干交给他们的。神不会把写罗马书的工作托付给彼得,因为他承担不了这个托付。连彼得自己也承认,保罗所领受的执事,是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他所讲论的事,有些太深奥,甚至有时使人难以明白(参彼后3:15/16)。

     

          《迦诗》在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正表明其源头出了问题。我们有理由认为,神没有托付她担负这方面的事工。

     

            因着这方面的问题实在太多,下面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列举一些问题来作代表性的分析,更多的问题希望读者自己去分析、辨明。

     

          《迦7》中有一句“紧跟耶稣所留下的榜样、旨意”,这是句明显错误搭配的语句:“榜样、旨意”用一个“跟”字作动词,就好像“声音”作宾语时用“看”来作动词一样,不配套。“声音”只能用“听”作动词。榜样可以效法,旨意要遵行。两者也不能并列作宾语,因为它们配用的动词不一样。

     

            在这同一首诗中又有几句新奇古怪的句子:“破家步履坚毅”,“昂首天涯苦痛看喜”,“没有一句怨言愤语”。这些句子,令人不敢恭维。

     

           《迦97》中:“几度雪飞春”,算什么意思?
           《迦188》中:“挽起高山大海”,怎么个挽法? ’
           《迦21l》中:“又让我像一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飞奔”。这翱翔和飞奔怎可并列使用?而且是用在雄鹰身上。
           《迦310》中:“人生在世的日子比树叶还稠密”。这个比较叫人怎么去理解,日子怎能稠密呢?
           《迦351》中:“用祢的爱去安慰那苍凉的双手”,“石头要用歌声点灯”。这些语句不但别扭,而且无法理解。
           《迦445》中:“一样的脚印留给山高水长”。这个“山高水长”既非名词亦非代词,怎做宾语?
           《迦480》中:“茫茫旷野路天高云又低”。我们看到过“天高云淡”,也听到过“天低云暗”。不知怎么,这二个相反的词一拼,拼出一个新词汇:“天高云低”,其意难明。
           《迦489》中:“在这路上都要有坦荡的心途”。这个”心途”是什么呢?只有坦荡的心怀,从未听到过坦荡的心途呀!
           《迦511》中:主耶稣“他用身体丈量着回家的路程”。这句话在说什么呢?
           《迦518》中:“今生注定,热血要燃烧”。这话既没有真理,又是词语配搭不当,热血怎会燃烧呢?

            光碟《迦诗》专辑的音乐配编某先生,在海外某基督徒刊物上撰写了一篇文章,盛赞了一些音乐先驱们可贵的经历。在讲到勃拉姆斯的《德意志安魂曲》创作中,以十年磨一剑的严谨态度,从二十四岁开始,完工于三十五岁;巴赫的《马太受难乐》写了二三十年;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从构思到完稿,也经历了二十几个寒暑。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位音乐大师对一年写一百多首的《迦诗》,竟大加赞赏、认可,并赞誉它是神给中国教会的一份厚礼,且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

     

            按《迦诗》作者自己亲口见证,当她觉得感动来时,就连词带曲一齐出来了。我们相信这个见证是真的,但这个快速形成的工作,并不能证明就是神的工作(当然,在必须时,神会,也能这样作)。我们从圣经中可以看到,神的工作更喜欢他的儿女学习在他面前长期等候。

     

            出埃及记三十二章十六节说法版是神的工作;使徒行传七章四十一节说金牛犊是人自己手中的工作。再看这两项工作的形成过程:(1)神的工作——法版的形成:出埃及记二十四章十八节说摩西四十昼夜在山上。(2)人自己手中的工作——牛犊的形成:出埃及记三十二章二十四节说,亚伦把金环扔在火中,牛犊便出来了。虽然,金牛犊的制造过程不会那么简单,需要用胶泥制成模型,把熔化的金子注入模型中,然后待其冷却,脱模后经过细致的加工,才能完工。但神全不说这些过程,神把这些过程略去了。祂不承认这些。祂的意思是,人的工作是一条捷径,却是无效的。祂用亚伦的口来说:“扔在火中……便出来了”。这与作者所说:“连词带曲一齐出来了”如出一辙啊!而那些可敬的圣诗先驱们“十年磨一剑”的态度,与“四十昼夜不吃不喝,俯伏在神面前”的摩西,又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本节中,我们对《迦诗》在文学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一些分析。文化低、文学素养不够,原本不是罪,也不是过错。教会中有许多爱主的肢体,他们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却能在他们的本位上侍奉好主,这是可称羡的。如果《迦诗》作者能看到自己不具作诗资格,不随便进行诗歌写作,就不会得罪主。但是,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个在文化知识上不具作诗资格的人,如果不自量力地进行圣诗创作,会给教会带来大的难处。越过本位是不好的!


           在旧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约书亚记十九章四十至四十六节,列出了但支派拈阄所该得的地;十九章四十七节说,但支派越过原得的地界,取了利善。士师记十八章一节说,但支派在那时还寻地居住;二十七节说但支派夺取拉亿为自己的产业(拉亿即书19:47的利善)。士师记十八章三十至三十一节说但支派在那里立起了偶像。这些经文告诉我们:但支派还没有得拈阄所分的地,却越过了神给他们的地界,取了那不属于他们的地。他们得地之日,也是设立偶像之时。


            圣经告诉我们:“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


            那位音乐指挥家或许在指挥上颇有才华,但对《迦诗》作出——像北大的博士生也不一定写得出这种歌词——的褒扬词,有失公道。我们不能揣测这位指挥家的用意如何,但是我们认为这种不负责任的赞扬,会给信徒带来误导。那些缺少文化知识的信徒,在这些褒扬声中,岂不放胆接受《迦诗》的错谬吗?如果这位指挥家能早点发现这些文学上的问题,可能不会做出如此言过其实的评价吧。然而,作品本身存在的问题,不是经名人的赞誉可以除去的,它的内容确定了它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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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真理根基 从事起圣诗的创作

          缺乏真理坚实的根基,贸然从事圣诗创作,是一切伪劣作品的症结所在。《迦诗》的问题,根本原因也出在这里。
       
          据光碟《迦诗》专辑中作者小敏自己的介绍,她作第一首诗是在1990年底。那时,大概参加了三五次聚会,是在她舅妈的带领下进教会的。教会中那种和谐温馨的气氛使她难以忘怀。她就立志跟随主。就在她决志服侍主时,受感动写出了《迦诗》第一首(以下简称《迦1》)。我们承认她的见证是真的。她决志跟主的源头,不是因主十字架的救赎,而是因为教会中“那和谐温馨的气氛”。她没有因听见主的道受感动的经历;也没有因十字架的爱进入心中,而向主仆到的经历。我不敢说她现在还没有重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她所经历的与彼得所说的——“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长存的道”(彼前1:23)——重生,是对不上号的。藉外面的气氛而产生出服侍主的意念,与蒙神呼召做神圣仆的经历,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了。这样一位只参加过三五次聚会的慕道友,哪来的真理基础?怎么可能符合圣经真理呢?且不说她诗中所表达的为着肉体感受来教会的错误目的,单看《迦1》在第二段中的一句话:
    “把你所有的重担,
    交托我们的圣灵。”
           除非是一个不认识神的人,才会说这样的话。全部圣经中,显示出三位一体神的真理,是一位神,有三个不同的位格。在创造和救赎中,共同参与了这些工作。然而,在分工上是有区分的。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把重担交托给圣灵;却清楚地告诉我们,要把我们的重担交托给主耶稣。大卫被圣灵感动说:“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就是拯救我们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诗68:19)。施洗约翰见证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1:29)。主耶稣自己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
     
           没有人会把施洗约翰见证的“羔羊”理解为圣灵,都知道是指耶稣。并且圣经提到“羔羊”,常指向赎罪的工作和十字架的脚踪。这一切惟有道成肉身的主经历过了,圣灵并没有经历过。
     
           主自己讲的使我们得安息,仍与十字架有关。罪人的罪担放下,是因主十字架的救赎。圣徒跟从主所经历“轭是容易,担子轻省”的安息,是在于我们与祂同负一轭,从而分享祂的得胜。当然,祂所“成了”的工作,也救我们进入祂永远的安息(参启14:13)。这一切安息的获得,是因主付出了代价(参赛53:4/5)。没有主的代价,也就没有我们的安息。
     
           或许有人会问:“圣灵是神,祂能不能担当我们的重担呢?”我们认为,这里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圣经有没有说过圣灵担当我们重担的问题。圣经既没有说过圣灵担当我们的重担,我们怎能发明这个道理呢?如果圣灵担当了我们的重担,那么,主耶稣也就不必道成肉身了。圣经清楚地让我们看到:我们所得的这一切,是主藉祂的降生、受苦、钉死、埋葬、复活、升天、再来、作王而成就的。神是全能的,也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不能因他的全能,用违背公义的方法,不费赎价,算罪人无罪。当祂要算一个罪人为无罪时,那人必须付出赎价。当那人无力付出时,祂的慈爱使主耶稣为他代付。这也是主为什么要上十字架的原因。圣灵既没有走过耶稣走过的路,也就不会来担当我们的重担。然而,祂会引导我们明白真理,这真理叫我们接受耶稣作救主。圣灵来要荣耀耶稣。把受于耶稣的告诉我们(参约16:14)。祂不会抹煞耶稣的所是、所做,更不会把耶稣所做——背负我们重担——的工作,揽为祂所要做的工作。当我们每次把重担交托给主时,圣灵就会让我们看到耶稣十字架上的付出和他的柔和谦卑。当我们仰望那为我们的信心——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而创始成终的耶稣时,我们就得着了力量。当我们把我们所受的与主所创始成终的一比较,我们就得到了安息(来12:3中的“思想”可译为“比较”)。这些经历,当然是一位只参加过三五次聚会的慕道友所未经历过的,她就莫名其妙地叫人把重担交给那位圣灵。这是一句多么空洞,毫无意义,也永远不能实行的话语。对一个慕道友来讲,闹这样的笑话在所难免,但是这种明显不合真理的诗歌,竟会被某些教会采纳,实在令人费解。
           当那些教会不断采纳小敏源源“受感”而来却违背真理的诗歌时,小敏对诗歌必须根据圣经真理创作的观念,也就越来越淡薄。因为所有不合真理的论调并无人否定。凡是她作出的诗歌,全被一些人认可,并且被人冠以“灵歌”的美称。这就导致她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敢与主耶稣的教训正面发生冲突。
     
         《迦34》是一首被许多《迦诗》迷们特别推崇的一首。某编导推崇至极,把它用作他所编导的影片的背景音乐。我们且不去讲它的曲调有多俗,与圣诗特有的庄重、肃穆有多不符,单就它的内容来看,严重违背真理。在全诗末尾说道:

    “我已起誓要跟随主,
    永不改变!”

           请看主是怎么教导我们的:“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4/37)。

           雅各书教导说:“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雅5:12)。

     

           这些经文难道作者都没有念过吗?如果作者当时没有念过,不知道而弄错了,到2003年《迦诗》专辑出版时还没念过吗?若是念过了,不怕得罪主吗?竟然把这些错误带到全世界去了。

           雅各把这问题看为“最要紧的”。今天,有些人却把它看成是不要紧的。主的话更重,若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誓言——就是出于那恶者。这起誓的背后有恶者的工作。这不是耸人听闻的大帽子,乃是主耶稣的谆谆告诫。这些教导却成了许多人的耳边风。作诗的人照样作,唱的人照样唱,起誓的人照样起誓。他们有否想过,他们起誓要跟随的主,就是教导他们,叫他们不要起誓的主。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四节中,主曾预先知道彼得的软弱。撤但要得着彼得,要得着他的破口是在人的自夸中。若没有主预先为彼得代求,彼得因自夸而造成——三次否认主——的后果,足能叫他永不能起来服侍主。我们看到的是彼得的自夸,没有看到他起誓。这个自夸的后面,尚且有撒但的工作,何况起誓呢?明白这道理后再看主的告诫,就不会感到主讲得过分了。

     

           笔者与肢体们谈及此事时,常遇到这样的一些肢体,他们承认这诗末句不好,因为他们也看到了与经文明显地抵触。但又不愿放弃这首能触动他们情感的诗,舍不得亚玛力人上好的牛羊,仍想把它献给神。于是建议把这个“起誓”改为“立志”,并且我们看到有些诗本中,已经被改为“立志”了。(当然这不是作者认识错误后的更改,因为2003年出版的光碟中没有更改,而是某些诗本的编者一厢情愿的更改。)更有人为其辩护说:“英文一个词有几种意思,希腊文也是这样,所以作者的用意大概是表一个心愿吧。”然而我们知道,作者所写的诗是中文,不是经过翻译的误会。文字表达的是“起誓”,就是起誓。如果这可算是一个心愿,那么圣经的“起誓”,是否也指一个心愿呢?这并不是一字之差的问题,不是偶然的一个疏忽。在《迦诗》中,这个“誓”字屡屡出现,比如在第87首、168首、237首、276首、281首、306首、505首中都出现过。起誓是信赖自己的表现,主耶稣要我们认识自己是靠不住的。改掉一个字是容易的,但不一定能改动作者的心。我们所希望的是作者及那些推崇这些诗的人,能从真理上认识自己的错误,回到主的教训中来。

           笔者曾看到许多擅自改动原作,把不属神的当灭之物包装一下拿来献给神的情况。有人把影片《上甘岭》主题歌、《少年犯》主题歌,改成赞美诗;把世俗情歌《十五的月亮》、《在我心灵的深处》改为赞美诗;甚至把一位已故无神论者的语录“在科学的道路上是没有平坦的大路……”改为“在属灵的道路上……”。这种改变原作初衷、偷梁换柱的现象,是可耻的盗版行径。这难道是神的心意吗?口粮有余的父家,难道不够供应儿女写一万首合他心意的佳作?竟要他们将行窃得来的东西,拿来献给神作敬拜之用吗?何况所窃得的是神所看为可憎的当灭之物。作为神的儿女,我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在《迦诗》中,有一些叙述圣经内容的诗。不知是什么原因,作者大幅度改动经文原意,配上曲谱发表出来。假如作者有良好的研经工夫,对神有敬畏之心,那就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对一个熟读、精读圣经的信徒来说,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除非是故意篡改圣经了。据笔者看来,大概是作者对圣经太生疏的缘故,无意中改变了圣经记载的事实。若是这样,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一个不熟悉圣经的人,就不具作圣诗的最基本资格。这种擅自越位的行为是亏欠神的,也会给教会在真理上带来极大的混乱。若不向神悔改,就不可原谅了。

           在《迦139》中说:

    “亚伯拉罕七十五岁离开故乡,
    不知道去哪里,路在何方?
    但神已向他发的言语,
    立刻起程迎风雨,顶骄阳,
    经过了帐棚的生活,又经过饥荒,
    但他始终信神是他永远的保障。
    耶和华因其信称他为义,
    把他带进蒙福之地,美名传万邦;
    亚伯拉罕我们信心的好榜样,
    还有他的见证记在圣经上,
    信心的伟人,多国之父,
    他心中盼望的是另一个家乡。”

            这段信徒所熟悉的亚伯拉罕的事迹,被编得太离奇了,可谓面目全非。

     

            第一,诗歌说亚伯拉罕七十五岁离开故乡。根据使徒行传七章二至四节,我们知道亚伯拉罕蒙召是在迦勒底,就是创世记十一章三十一节中说的吾珥。创世记十五章七节也有印证。这吾珥就是他的故乡。创世记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告诉我们,由于他父亲他拉领路,走到哈兰。若干年后,离开哈兰进迦南。创世记十二章一节的话是神在哈兰向他重申吾珥的呼召。创世记十二章四节记载他出哈兰时七十五岁。创世记十六章三节说他纳夏甲为妾时,在迦南地已住十年,次年生以实玛利时年八十六岁(参创16:16)。说明十一年前即七十五岁时进迦南。这样看来,他是七十五岁出哈兰,同年进入迦南。至于几岁离开吾珥,无人知晓,因为他在哈兰住几年,圣经上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是七十五岁。因为不可能在同一年离开吾珥,又离开哈兰,又进迦南。如果这样,圣经就不会记载他们“走到哈兰就住在那里”了,应该说经过哈兰。

     

            第二,诗歌说亚伯拉罕的帐棚生活及经过饥荒,是他被神称义的原因。并且因这缘故把他带进蒙福之地。这个“蒙福之地”,不言而喻就是指迦南地。这样,诗歌的意思是:

            1.这个帐棚生活和饥荒是在进迦南地之前的路上。

            2.把神白白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之地,看成是因路上受苦的报酬。

     

           但圣经告诉我们的是:

     

           (1)亚伯拉罕的帐棚生活是在进迦南后开始的(参创12:8)。相比之前,是住在哈兰地。这个“住”与“支搭”,有质的区别。

     

           (2)遭遇饥荒也是进迦南之后的事(参创12:10)。这是神对一个奉献之人的试炼,也是亚伯拉罕首次受试炼。在进迦南前的路上,圣经并没记载他经过了饥荒。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年纪上的差错及帐棚、饥荒,在进迦南之前或之后不是大问题啊,何必小题大做呢?凡事大有出入:

     

           第一,作者随意改动圣经的记载,这是神不许可的,它会造成严重后果:

     

           1.削弱了圣经的权威。初信者读到圣经与诗歌内容不同时,会以为圣经的记载并不是最高权威,可以随意改动。这就开了一个危险的先河,作了极坏的榜样。因为许多初信者视诗歌作者是一个被圣灵掌管的人,不可能会错。

     

           2.一个不读圣经的信徒,会把这些话当作圣经来接受,以为神确实这样说了。这与蛇引诱夏娃时,把不是神的话说成是神的话,放在她心里一样严重。他们哪里知道神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因为他们不读圣经。

     

          第二,作者删去了吾珥到哈兰的一段路程,唱这诗的人会误以为哈兰就是亚伯拉罕的故乡,是他蒙召的起步点。殊不知他是在吾珥蒙召(参徒7;2/3;创15:7)。神所呼召的是亚伯拉罕,并没有呼召他的父亲他拉(参书24:2/3)。当亚伯拉罕蒙召后,他竟跟着没有蒙召的父亲他拉,走了一段不该走的弯路,从吾珥来到哈兰。这个重要的教训告诉我们:人若不按神的指引行,必然走偏离神的道路。同样,没有按圣经真理所作的诗,叫信徒们去唱;这些人又按所听、所唱的道理去行,结果必使人误人错误。


          第三,从属灵的层面上讲,圣经对一个未进应许之地——没有重生,没有进神国,还不是神家里——的人,没有任何行为上的要求。只要信耶稣,就可以白白得救恩。这是我们最重要的信仰根基。“帐棚”与“祭坛”有关,有“祭坛”才有“帐棚”。“祭坛”,可看为主为我们死,我为主活,代表一个得救的人,因主舍命的爱的激励,愿意把自己献给主,侍奉祂。“帐棚”,是这爱中侍奉的见证。这里的“饥荒”,可看为神对一个完全交给祂,信托祂的奉献者的一次信心的试炼。这两者都不是对一个还未称义者的要求,更不能把它看为是称义的条件,换取救恩的筹码。把受苦与得救牵在一起,企图用立功之法称义,是圣经没有说过的。


           这样明显的几个重要问题,同时出错在一首短诗中,情况相当严重。笔者认为,作者在作第139首诗时,也许还没有通读过一遍圣经吧。连所要作诗的经文,在字面上的意思表述都错误百出,更何况里面精意的领会呢?连这些非常容易懂的历史事迹性的经文都不细细品味,怎么可能有兴趣去通读那些叫眼睛疲倦的家谱呢?

           我们也有理由怀疑,作者对神所设立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这关于救恩的重要教义,是否有清楚的把握和经历?若是有的话,为什么会把亚伯拉罕的事迹写成这个样子呢?

           这样大幅度改动圣经内容的诗,在《迦诗》中并非仅此一首。在《迦143》中,作者把六日造物之工给篡改了,把第一日与第四日合并了。诗歌一开始就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空中出现了太阳,星星和月亮”。
            以后作者又把第二日的创造删去了。又把第五日造雀鸟与第六日造动物的次序颠倒了。
           
           为了减少篇幅,笔者不再引用诗文,也不作分析了,望读者自己审阅分析。
     
           回避圣经正面的教训不讲,借题乱讲,讲些圣经本身从未有的意思,使神要我们知道的真理被淡化,搁置一旁;使信徒对圣经真理的理解发生偏差。这是《迦诗》在创作中出现的又一问题。

            在创世记九章十二至十七节中,神与挪亚立约,以虹为记号。彩虹的意义圣经明说是:“立约的记号”。即作为一个证据,表明神一定会这样做,不改变了。

            神是信实的,不会说谎。祂是全知的,不会忘记自己说过的。若没有虹作记号,祂也不会改变,不会忘记祂说过的话。那为什么还要用虹作记号呢?原来,慈爱的神非常体恤我们的软弱,恐怕我们这些小信的人怀疑神的话,就自己给我们一个证据。在以赛亚书七章十一节中神自己给亚哈斯王一个“兆头”,证明神要帮助犹大,挫败亚兰与以色列的联军。这“兆头”也是一个证据。每当神给我们证据时,我们就应当存感恩的心接受,因为这是神给的切莫像亚哈斯,他不要这个证据,使神厌烦。神给我们圣灵作得基业的凭据,我们也接受。接受就可以信心坚固,相信神救我们到底。

            神与挪亚立约的记号,也要我们接受:
     
            第一,使我们相信神不会再用洪水灭世界了,雨下得再大,也不必惧怕。神让我们看见虹,就可以信心坚固,知道神绝对不会说谎。
     
           第二,每当雨后这记号出现时,让我们回想神在上古所行的公义审判,救了挪亚一家,使人知道祂的慈爱、公义。人应该接受用羔羊血所立的——当时用虹所立的——永约,使我们能够免去将来——不用洪水,乃用永火——的审判。
     
          第三,在启示录四章三节说到宝座有虹围着时,就让我们想起立约的神是守约的。对选民的拯救,对罪人的审判,都是从宝座上的权柄出来。而这一切的工作完成,全是按所立的永约——祂所说的话而行。


           现在,我们来看看《迦470》,这是一首以虹为题材的诗。全诗如下:

     “虹为什么美丽?
    它是众多水滴的合一,
    虹为什么美丽?
    它是彼此相爱的标记。
    弯弯的彩带属天的谦卑,
    总是紧密连结在一起,
    向着太阳让亮光照耀,
    才会有七色的美丽。
    从内到外,从外到内,
    一样宝贵一样美丽,
    永在一起永远合一,
    虹才有属天的美丽。”

            圣经中可以找到许多相爱、合一、谦卑的教训。作者不从那里取材,却用虹来讲。而圣经本身从未讲过虹代表相爱、合一、谦卑。这种随自己的喜好和想象力,把一个根本沾不上边的道理,加在另一个真理上讲,是错误的。会使一些软弱的信徒无法知道真理原先的意义。一个不读圣经的信徒,若唱了这些诗以后,就甭想明白圣经对虹的解释。在他心中,虹就是指合一的美丽、相爱的标记、属天的谦卑。试想“五饼二鱼”的真理,我们若用它来讲鱼是如何离不开水,我们也如何离不开主;鱼的营养最好,我们也要从神话汲取有营养的教训;然后再大讲饼的烧烤方法来比喻读圣经,依靠圣灵等等,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这种喧宾夺主、混乱曲解圣经的现象,会转移信徒正确的研经思维,结果使一些的圣经真理被抹煞,误导到另外的教训中,也可能误导到错误的教训中去。“东方闪电”这个邪教,也是用这手段蛊惑人心的。

     

           我们希望作者能尊重神话语的权威,不应该用自己的想象力来替代神的智慧。保罗说:“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8)。这些经训留给我们,为要作历代教会的鉴戒。当人的理学不照着基督,而照着人间的遗传来解释真理时,就会陷入极大的错误中。作者对虹的知识充满了理学,而所有这些又都不按照神所启示的知识,是多么危险的事啊!这不是我们应该倡导的圣诗创作原则。


          《迦283》题目是《参孙》。诗日:

    “……
    失去了双眼在监里天天推磨,
    回想过去件件往事记忆犹新,
    有名的英雄竟落到如此地步,
    泪如泉涌懊悔伤心真对不起神。
    此时窗外下起了雨刮起了风,
    多么想念家乡的年迈双亲,
    立志报仇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
    闻名世界成为后人的教训。”

           我们不知道作者是如何知道参孙的这些内心世界的?如何知道那时在下雨刮风?这些事情圣经中都从未记载啊!参孙的犯罪应该成为后世的警戒。而作者却提示人们对参孙的自叹应表同情。在旧约历史事件与新约明文教训发生碰撞时,应该尊重新约的教训,这是通常的解经原则。主教导我们要爱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我们不明白作者为什么置主耶稣明确的教训于不顾而把“立志报仇”写入诗内。这对一个不明白真理的人和不信的人来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这个报仇的动机,又是从自叹英雄失落和想念双亲的悲苦感情中来的。最后的“闻名世界”是褒义词,有叫信徒效法的含义。作者写这样的诗歌,究竟是为什么呢?《迦452》是一首叫人哭笑不得的诗。诗曰:

    “我们快来亲近主,
    免得耶和华发怒,
    你要作的快去作,
    要撒手的快撒手。”

           一首四句话的短诗,用了许多经文中的词汇,却成为一首读不懂的诗。我们先看前两句,作者把亲近主与免去神的忿怒联系起来,使它们发生因果关系。我们觉得,除非是一个不明白真理的人才会这样写。罗马书五章九节说:“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帖撤罗尼迦前书一章十节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

           以上经文告诉我们:

          第一,罪人身上要免去神的忿怒是因耶稣的血,不是因我们亲近主。

          第二,信徒身上神的忿怒已经免去,永不再定罪了。不需要通过亲近主来争取免去神的忿怒。

           如果按《迦诗》作者的意思,亲近主是为免去神的忿怒,那么信徒就不必亲近主了。因为信徒身上神的忿怒已经免去了。然而圣经鼓励我们亲近主。保罗劝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保罗的意思是要提摩太效法那些爱主的人,藉清心祷告去亲近主。这种清心祷告主的人,才能在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中有所建树。在雅歌一章二至四节中让我们看到:亲近主是通过爱的吸引产生爱的追求,爱的的追求达到爱的连结。其中没有一点点是为免去忿怒之意,也看不到一点点使人感到惧怕的影子。一个因怕神发怒而亲近神的人,一定亲近不好神。叫一个被告去亲近审判他的法官怎么行呢?作者竟擅自把圣经没有说的东西编成诗歌,这些教训会叫人忘记神是慈爱的,祂喜悦我们亲近祂;也会叫人忘记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地位。这种把人带到控告之下的道理,不可能引导信徒、鼓励信徒去亲近神。希望作者好好看看雅歌,就能明白什么叫亲近主。

     

          《迦452》的后两句更玄,不但与上文无关,而且没有人看得懂。诗中没有任何暗示指“要作的”是什么?“要撒手的”又是什么?这个“作”,可以作好的,也可以作坏的;“撒手”,可以指从此不管了。不管什么呢?可以解释为原来是厂长,一揽大权,现在撒手了,让人家管了。原来是主任的,什么都要过问,现在撒手了,让人家去过问吧。但这也可以指教会的圣工方面呀!从前热心事主,现在撒手了,什么都不管了。这些都是猜想,不一定猜中作者的意思。究竟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呢?恐怕只有作者自己知道了。然而,前面一句“你要作的快去作”,似乎是出自圣经,最近似的一处经文在约翰福音十三章二十七节,是主对犹大说的。当犹大吃了主所蘸的一点饼后,主说:“你所作的快作吧!”这句话,在新译本中就译为:‘‘你要作的,快去作吧。”或许有人会说:“你想到哪里去了?请读者们注意,这种分析并非笔者的神经过敏。在一次真理交通中,笔者曾指着这处诗歌问在场的主内肢体,这句话出自何处?肢体们竟不约而同地说,是主对犹大说的。总不会大家都神经过敏了吧!但是,作者到底要讲什么呢?总不会叫唱的人都去作犹大吧!

     

           现在我们来看看作者另一种写诗方法,在《迦467》中,启示录的经文被随意肢解后提取出来,随后又把它们拼凑起来,作成诗歌。请看怎么说的:

    “凡敬畏他的无论大小,都要敬畏我们的主,(这是病句)
    凡敬畏他的无论大小,都要敬拜我们的主。
    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还有大雷的声音,
    都在说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地极都听见。
    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每一个人,
    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每一个人。
    你往哪里去?你往哪里躲?
    凡有耳的都应当听,
    耶和华要来审判全地他要作王。”

           把启示录十九章五至六节、十四章六节、六章十六节和十三章九节四处经文,按自己的意思改动后,粘贴在一起。尽管这些经文彼此间没有上下文关系,但经作者的重新组合后,不但产生了上下文关系,而且拼出了一副新的图画。

     

           在《迦467》的诗文中,我们似乎看见在地上某一个地方,有一群人在聚集,因为他们敬畏神,就大声说哈利路亚。这些声音汇集成如众水、如大雷的声音,达到地极,使地上每一个人都能听见这声音。这就是永远的福音,谁能躲避这声音呢?凡有耳的都应当来听,因为神要来审判全地,要来作王。这大概是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吧!这幅使人感到很别扭的图画是拼成了,但启示录就没办法读了。

     

           我们知道,启示录十九章五至六节是指被提的教会,在羔羊婚娶前的一次大赞美。启示录十四章六节是指后三年半大灾难中,天使飞在空中传永远的福音。启示录六章十六节指羔羊揭开第六印时,不信主的人无处躲避神的忿怒。启示录十三章九节说到“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句话,主在马太福音十一章十五节、十三章九节和四十三节、路加福音十四章三十五节、马可福音四章九节和二十三节、七章十六节都用过,启示录中对七教会也曾说过,都是说到特别重要的教训时用的,为要加强语气,强调所说的话。并且从圣经观点来看,不是任何人有权讲这话的。但现在这句代表说话者权威的话语,竟被拼到这幅混乱的画面中。诗歌没有表达出引用圣经经文中任何一处经文的原意,所表达的全是作者自己想说的东西。它使信徒以为:

    第一,敬拜主就是要大声喊哈利路亚;
    第二,这个喊声要响到地极的人都听见;
    第三,永远的福音是藉着喊哈利路亚喊出去的;
    第四,要使世人无处躲过这如潮如雷的喊声;
    第五,这个喊声是权威的命令,凡有耳的,都应当听。

           我们不知作者作诗的用意如何?但客观的情况就是这样。它会使那些不按真理敬拜神的人有恃无恐,以为有圣经支持他们这样做。其实,圣经并没有这样的教训。


            从上面列举的几首诗中让我们看到,作者对圣经的真理是一知半解的。其中有许多错误是直接对抗圣经的。就神圣言的严肃性讲,使人无法忍受;就神的恩慈、宽容讲,袍愿饶恕我们不是故意,乃是因不知道(一旦知道错了,愿意立刻悔改)而犯的错误。但它给教会带来的危害,并不会因我们的悔改而马上消除。为此,我们在分析上述《迦诗》之余,再次回顾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之经训:“应当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就感到格外宝贵、甜蜜。笔者在此自勉,也规劝所有有负担进行圣诗创作的主内同工们,务将此经训存记于心,不要在侍奉中亏缺神的荣耀。至于那些初蒙神恩,单纯可爱的小羊们,盼望你们能多读圣经,对任何诗歌都要慎思明辨,以圣经本身的教导为唯一标准。一切违背圣经原意的诗歌或文章,都应该否定。经上说:“愚蒙人是话都信;通达人步步谨慎”(箴14:15)。这话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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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为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

           上一章,我们本着圣经,讨论了关于圣诗创作的一些原则。我们要学习用神的话来鉴定合格的圣诗,这是唯一的标准。决不能单凭自己的感觉,除非是活在与主完全联合的生命中所拥有的属灵敏感。人自己的感觉常会是错的,神的话永不会错,是至高的权威、唯一的标准。
     
           撒但原是堕落的天使长。在牠被造时是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参结28:12)。牠的堕落使牠的智慧成为诡诈。保罗说:“我们并非不晓得牠的诡计”(林后2:11)。撒但常以诡诈,用迂回战术来攻击神的百姓,以达到事半功倍之果效。牠曾用这战术唆使牠的差役巴兰,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使他们在什亭与米甸女子行淫,吃祭偶像之物,惹动忌邪的神忿怒,达到攻击选民的目的。因为牠已知道,神不会无故咒诅以色列人,他大能的膀臂时常护卫着他们,以致一切企图毁坏神选民的恶意都不能得逞,反会带来神更大的祝福。这种直接攻击选民的方法,已经以失败告终。运用新的战术势在必行,后来的经验也告诉牠,这种战术是有成效的。若没有以神忌邪的心为心的非尼哈兴起,真不知道那场风波的结果如何?
     
           今天,节节败退的撒但怎肯轻易放弃牠那曾一度显出成效的战术呢?牠知道,要叫圣徒不唱诗歌是办不到的,除非是哑巴,然而哑巴也会用心来唱。那些按圣经要求创作的诗章、颂词、灵歌,常常摇动撒但王国的根基,使神大得荣耀,教会得建造。这样的事,撒但怎会高兴呢?要阻止这些圣诗的发表也是不可能的,运用迂回战术是达到牠目的的最佳方法。牠就激动人,以违背圣经真道的方法进行所谓的“圣诗”创作,以假乱真。又兴起一些人来为之棒场(这些作者及捧场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仇敌的工具),接着大量出版,放在信徒手里,渐渐占有信徒的嘴唇。人的时间是有限的,每个人只有一张嘴,唱伪作时就没有办法去唱真品。并且一旦错误的教训进入人心,就会厌烦纯正的教训。那些带着美好心想学唱诗歌的信徒们,根本没有想到,他们手中的诗歌是假的。当他们满腔热情地学会这些诗歌,接受其中的教训时,也是他们受其欺骗,偏离真道,陷入错谬的时候。
     
           开始时,是整本的伪劣诗本大量出版。后来,由于有的教会抵制这些作品,于是就有人将这些假诗歌插印在新出版的其他诗本中,鱼目混珠,以假乱真,使一些真理缺乏的信徒上当受骗。撒但的最终目的,是企图把那些信仰纯真、真理清楚的圣诗淹没在这些伪作的海洋中。这当然是痴心妄想。但是对我们这一代圣徒来讲,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效法非尼哈,以神忌邪的心为心,来回击这些黑暗权势,维护神家圣诗的纯洁清净,使走迷路的羊群回来,使撒但的计谋落空,让神在祂所设立的唱诗敬拜中,得着预期的荣耀。
     
           在上一章中,我们所讨论的关于圣诗创作的七方面的原则,常会被一些人用似是而非的道理所否定,导致违背真理的作品大量出现,损害信徒的灵性,毁坏教会的敬拜。
          当将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作者的心里,这是圣诗创作的基础。但有些人会说:“何必这样呢?这不是太浪费时间了吗?要爱惜光阴。为了今天教会刻不容缓的需要,立刻起来,神会使人一日成材,成为大诗人。至于那‘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的要求,不必死守字句。哪一个作者是把圣经都弄懂后才进行写作的呢?虽然你昨天才来听道,你仍可以今天就进行创作。如果人家认可你的作品,就证明神已拣选你,用神迹使你一下子得着别人需要几十年才能得着的丰富经历和真理知识。”
           作者应该拥有各样的智慧,包括属灵的智慧、学问知识,才能进行圣诗创作。有些人会说:“经上不是说神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吗?知识会叫人自高自大。使徒们都是没有学问的小民。中国人的文化程度普遍低,外国人写的诗太深奥,看不懂。圣诗作者还是文化低点好,有共同语言,发生病句也不要紧。同层次文化的人肯定看得懂。只要能懂,就好了。”
     
           圣诗创作应该以诗章的形式发表。有些人会说:“太刻板不好,像唐诗、宋词,有几个人看得懂呢?应当尽量放开,想什么,就写什么。字数多少不是问题,心中要讲的话不要被字数限制,影响你的发挥。反正自己作词作曲,字多,就多几个音符,字少,就少几个。诗不成章并不要紧,文字上面只要有谱,唱出来的总是诗。”
     
           圣诗创作的目的是要让神得敬拜、得荣耀。有些人会说:“神的工作要人配合,人调动起来了,热心起来了,神不是得荣耀了吗?所以,要懂人情,体会人心,唱出人的勇敢、能力、刚强、活泼、潇洒。许多人的灵性太小,摸不着神,神太远了。唱神的荣耀,他们得不着享受,会厌烦的。要了解人的需要,只要人爱唱,就是成功。”

            圣诗的源头应当来自圣灵。有些人会说:“太属灵的话,人的灵性跟不上。保罗不是说过,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吗?今天的潮流到处是流行歌曲。青年人唱惯了这些歌,应该配合他们的胃口。字句要通俗,曲调要通俗。越俗,唱的人越多。唱的人越多,得着的人也越多,这就是成功。当他们唱得激情满怀、忘乎所以时,就体现出这些‘灵歌’的价值。”
     
           圣诗的内容应该对信徒有符合真理的教导、劝戒。有些人会说:“神既拣选了你,感动你写什么,就写什么,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你写的这些就是对他们的教导和劝戒。他们唱了,就会像你一样属灵,一样一日成材。若全国的信徒都像你那样一日成材,还愁缺少工人吗?还怕教会不复兴吗?用诗歌激发人的感情,用歌声来复兴聚会空气,这才是重要的。”
     
           圣诗的终极果效应当能让信徒的心遇见神的恩,从而使他们口唱心和地赞美神。有些人会说:“没有外面的复兴,怎有里面的呢?里面的东西谁讲得清楚?外面的热闹才说明问题。让外面活泼起来,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东西。圣经上不是说要跳着唱着赞美神吗?所以诗歌能使人跳起来、唱起来,就是口唱心和地赞美神嘛。”
     
           那些人一连串的谬理,真弄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使多少根本不具备圣诗创作的人大胆出手,扰乱了神家唱诗敬拜的秩序。《迦南诗选》(以下简称《迦诗》)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它在每一个点上,都与真理格格不入,背道而驰,自觉或不自觉地扰乱了教会,给教会带来极大的损害。今天,我们若听之任之,不闻不问,将来在神面前会留下何等的亏欠。或许有人会说:“出于人的,必然败亡;出于神的,你就是攻击神了。所以,最好不要管它,何必攻击人家的作品呢?不要论断人,免得被论断,让信徒自己去分辨吧。”这种用圣经的话为自己明哲保身的行为作辩护的大有人在。也正因为太多的人抱这种态度,包括我自己从前也是这样,所以《迦诗》就能在短短的几年中肆意泛滥。

          圣经教导我们说:“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是的,这是神赋予祂儿女的神圣使命。每当有扰乱教会、混乱真道的事发生时,我们就应刚强行事,讨主喜悦。
           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某一天,有位肢体拿来一诗歌本,约有两百首左右,书名《迦南诗选》。书的前面配有前言,大致说:“这些诗歌是一位信主不满两年,文化不满初中,不懂乐谱的姊妹,在圣灵感动下唱出来的灵歌,由识谱的肢体记下,整理成册后出版发行。”当时,笔者翻了几页,看了几首内容,试唱几首,觉得没有真理,格调世俗,内容杂乱,不可能是被圣灵感动写出来的。于是,就劝那位肢体,不要唱这些诗歌,因为内容不好。对方问我要吗?我说:“不要,我没用。”不久以后,《迦诗》的首数开始与日俱增,每年都有新作大量增订。据说,现在已有九百三十首了。或许这个数字又落后了。

           对于一本毫无价值,明显违背真理,迟早会被一切爱慕真理的肢体们唾弃的诗歌本,何必花大力气去否定它,与它过不去呢?任它自生自灭吧!这是我当时对《迦诗》所抱的态度。思想上的麻痹、松弛,加上本人水平所限,使我对《迦诗》的危害除了在本教会中向信徒作了一些剖析外,一直保持沉默,没有撰文否定。
      
          这个沉默显出了我的无知和亏欠。我们知道,连“东方闪电”这种不能再邪的邪教,它的教训也会有人去接受。《迦诗》中的错误到底还没有落到这种地步,怎会没人接受呢?如果以“神会把这些东西除掉”为理由(不错,最终我们肯定可以看到,不合真理的东西站不住脚),以此来推卸我们的责任,这是不可取的。如果这种观点是对的话,对“东方闪电”我们也可以听之任之,等神把它除掉。在以赛亚书五十六章十至十一节中称这些不称职的先知为“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但知作梦、躺卧、贪睡。……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在中国教会信徒生命尚未成熟,许多幼稚的生命还不熟练仁义的道理之际,更需要工人能起澄清真理的作用。
     
           近来,海外一些基督徒刊物及光碟制品,有意高抬《迦诗》的属灵价值。由某编导编制的一套四盘的光碟中,将历史上一些已故中国名传道人和尚健在的老传道人的片段,编纂成纪录片,也把《迦诗》作者和高唱《迦诗》的某些教会及工人,一同编人该光碟中。以艺术加工过的《迦诗》曲调作背景音乐。给人一个印象是:这些传道人,包括已故前辈王明道、宋尚节、倪柝声等,似乎都赞同《迦诗》的观点,认可《迦诗》的价值。笔者颇为感叹,若神仆王明道先生健在的话多好啊!他忌邪之心必会以最严厉的措辞对《迦诗》进行抨击。然而主仆已故,神将护教之责交给了下一代。我辈责无旁贷!
            该套光碟第四盘,更为《迦诗》作了专辑,进行渲染、炒作。我们暂不评论该光碟整体内容的正确与否,单看其对《迦诗》的吹捧、谄媚,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片中介绍说:“任何一个想认识中国家庭教会的人,都不能不听一听这些诗歌。在这些诗歌里,有他们的信仰告白和生命见证,有他们的赤子情怀和血泪的脚踪。”言下之意,《迦诗》的神学思想、真理立场、追求目标、经历脚踪、侍奉形式、属灵境界,代表着全中国家庭教会的现状。这种混淆视听的解说词,对那些从未与中国家庭教会接触过的人来说,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这位编导把他自己个人的观点,绘声绘色地说成是中国家庭教会的现状,不知是何用意?如果中国家庭教会的现状真是如是所说,那么就太可怜了。幸亏它所反映的只是中国家庭教会的一个阴暗面。那位为自己的名留下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未曾与巴力亲嘴的神,一直保守着一班向神存纯一、清洁之心的儿女。在我们家乡的家庭教会中,就有许多教会拒唱《迦诗》,反而三自会中在大唱特唱。
     
           该套光碟在《迦诗》专辑中,又藉一位音乐指挥家的口推荐《迦诗》说:“我觉得像北京大学的博士生,也不一定能写出这种歌词;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我觉得也没有谁能写出这样的旋律。”
     
          果真是这样吗?事实与此大相径庭。我们不知道这些文坛巨匠、名人大师有否对《迦诗》进行过全面的审阅?如果没有,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地推崇它文学上和属灵上的价值,以误导灵性幼稚的信徒呢?如果他们审阅过的话,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一册毫无价值的诗本,竟值得他们如此推荐?!且不说其中属灵上、真理上的错误,单就文学上看,成堆的废话,不协调的词语组合比比皆是,连我这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小子,也察觉到其中的病句和用词不当。为什么这些文人墨客、文学行家竟读不出来呢?这岂非咄咄怪事吗?
     
          笔者深知,本文的发表会在教会中引起轩然大波,会有不同反响。或有接受的,就会从此拒唱《迦诗》,因为他们心中的眼睛被真光照亮了,就得着了益处。有反对的,就会落到更黑暗之中。反对者中,有忠诚的《迦诗》支持者,这些人从来不根据圣经的标准,单凭自己所喜好的感觉,就走错了;也有一些没有主见的人云亦云者,当他们看到带领他们的人或比他们老练的信徒,都说《迦诗》好时,他们也就随声附合,当他们看到那些光盘中的介绍,有名望者的推崇时,就更以为《迦诗》是诗中瑰宝。最可怜的是,读了本文后,蒙了光照,明知《迦诗》不对,还要强词夺理,硬说是从圣灵来的。因为他们从前一直拥护《迦诗》,推荐《迦诗》,现在怎么可以改变初衷呢?索性将错就错,免得被信徒看为出尔反尔,影响他们的威望。他们不懂得真正的威望是在勇于认错中。
     
            这种风波的产生是必然的,因为主曾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10:34)。当大家都在黑暗中时,相处很好,一旦真光来到,有人接受,有人拒绝,势必引起争论。主是大磐石,站在上面的,必稳固、不动摇;跌在上面的,必跌的粉碎。切望主内肢体,不要与磐石作对。
     
          《三百首》中第106首说:
     “我们的得失并不要紧,
    神的旨意当留心,
    我们若将万事都看如粪土,
    主才不会受拦阻。”
           笔者常以此自勉,虽曾一度软弱,不想旋入此争论中。但是,主比我有能力,将责任托付我了。就我软弱说,撰写本文是不得已;就主的爱说,他抬举我,这是恩典。他在我右边,我必不摇动。虽会遭多人反对,这有何妨呢?只要能使迷惘中的信徒看见真光,回到正路上来,让神得着荣耀,就心满意足了。
     
           为答应神的托付,特借来一本《迦南诗选》四百首新增一百三十三首,是早期出版的,共有533首(其中最后8首是别人所作)。鉴于本人灵力、学识都不够深,在分析解释上会出现一些达意不明、不够深刻等缺陷,务请肢体们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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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0

    七、圣诗所产生的终极果效

           用圣徒的心来歌颂神,这是圣经让我们看到的神对圣诗所产生之终极果效的期望。圣诗的目的是歌颂神、荣耀神。这不单是要求圣诗在内容上要有这方面的鲜明特色,更是藉着圣诗教导和劝戒的功用,在圣徒心里产生向神的感恩,由心发出向神的歌颂。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称之为“心被恩感,歌颂神”。以弗所书五章十九节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
     
            圣经把感谢与颂赞看为是献给神的一种祭(参诗50:23;来13:15)。这就说明这是一项重要的侍奉敬拜。但在路加福音十八章十一节中,法利赛人的感谢却没有被神收纳。这是什么缘故呢?答案在马太福音十五章八节中,主在那里责备法利赛人用嘴唇尊敬神,心却远离神。这是一个“心”的问题。没有“心”的感谢是要受主责备的。不是有颂赞就够了,不是颂赞的对象是神就够了,还要有“心”,用“心”来歌颂神。这种从心里出来的赞美无法伪装,因为神是鉴察人心肠肺腑的。若没有“心”,装作是用“心”来歌唱,只能欺骗自己。神知道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圣经告诉我们:“心被恩感,歌颂神。”就是说人的心因神的恩而受感动,来歌颂神。平时,我们常想用“心”来歌颂神,无奈就是进不到“心”的境界中,原因是人的心没有遇见神的恩。眼见的事物太实在了,常使我们的心被它缠住。要把我们的心从这看得见的世界里拯救出来,去看神的恩,去遇见这位看不见的神向我们所赐下的厚恩,用何法呢?圣经说:“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西3:16下)。圣诗在这方面起到了不能替代的作用。当我们为“心”要想遇见神的恩找不到门、摸不着路而犯愁时,一首好的圣诗常能把我们带进去。不是任何诗歌都有此功效,那些违背圣经教训的诗歌,绝不能把人的心带进去,反而把人带到外面去,离神更远。
     
           人的心最难往里收,总喜欢往外跑。特别在祷告中,越属肉体的信徒,这个往外跑的力量越大。可见这是肉体在干扰着人的心。要叫这游荡的心平静下来,仰望神的恩:
     
           第一,需要时间。一盆晃动的水,要它停止晃动,保持平静,就须要把它放在一处固定不动的位置上,经过一段时间,它就平静下来了。照样,我们到神面前去,要将游荡的心往里收,叫它平静下来,也需要时间等候。
     
           第二,不能让肉体活动,更不可激动它。因为肉体本身就是干扰“心”,把“心”往外拉的根源。
     
           第三,让神的爱来占有我们的心。
     
           这三件事中,后两件事是最难实行的。至于第一件,时间,我们可以用一段较长的时间来等候。但常因后两件难实行而使第一件所作的归于徒劳。当我们花时间在神面前等候时,肉体就开始活动了,平时没有去想的东西都出来了。为什么平时这些事情不去想呢?因为平时没有时间想。干活时,注意力都放在所干的活上;读书时,注意力在所读的书上;开车、购物等都一样,一心不能二用。但是一祷告,特别是在安静中祷告,事情在脑海里特别多。人并不像一盆水,水是死的,放一阵子就平静了;人是活的,心思不会是空白的。当安静祷告,话语又稀少时,杂念、琐事都会趁机侵入。如果这时人很疲劳,也会打盹。这时若用祷告的灵向神唱一首好的诗歌,就会给我们带来非常的帮助。它能激起我们祈祷的灵向神敞开。
     
           上面已讲过,灵歌是圣灵在诗人心中工作的结果。这位感动作者写诗的灵,同样会在唱这诗的人身上作感动的工作。诗歌能传递诗歌的灵,当人唱这诗时,就能将这诗的灵接受过来。圣经让我们看到,祷告和唱诗这两者常常连在一起,保罗、西拉在腓立比监中祷告唱诗赞美神。诗篇是旧约神仆人们写的圣诗。就其内容讲,实在是他们的祷告。许多长辈教导信徒祷告的方法是多读读诗篇,这不无道理。当我们用祷告的灵向神歌唱时,世事杂念便无暇侵入。这时,诗歌中的教导、劝戒又抓住我们的心。或是我们看见自己的亏欠,或是我们看见神的慈爱,或是我们看见自己的渺小,或是我们看见神的伟大。这一切把我们带进神的恩中,肉体的活动被消除,神的爱占有了我们。这时,“心被恩感,歌颂神”就成为现实。口中所唱的也是心里所和的,诗歌带来的祝福及神对圣诗所期待的终极果效也就完全实现。
     
           “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赛30:15)。人的心遇见神的恩,人的心进入神的恩,这是最大的祝福,也是基督徒力量的源头。希伯来书说,人心靠恩得坚固才是好的。外面的环境会变,里面的宝座不改变。只有遇见里面的宝座,我们才能在困难中站住。只有连于他的不改变,我们才会不改变。否则,人是靠不住的。刚才还说永不跌倒,还没过夜就跌到了。必须遇见施恩的宝座,这个“遇见”的路,在唱好的诗歌中常可找到。他能使我们在平静安稳中得力。无论在集体敬拜中,在个人灵修中,或行路,或干活,随时随地,这种在祷告的灵里唱一首好的圣诗,常会产生如此效果。
     
           恰恰相反,一首不好的诗歌所产生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它根本不可能叫人达到“心被恩感,歌颂神”的果效。它不能使人的心往里收,也不可能叫人用祷告的灵来唱。因为这些作品在创作时,就没有圣灵的工作,怎能使它产生惟有灵歌才能产生的果效呢?它的内容是向着人唱,歌颂人的伟大,宣扬人的能力,激励人的情绪,鼓吹人的勇敢,振奋人的士气。一句话,是以人为本,中心是围绕人,没有神的位置,更没有神的宝座。在世俗曲调的配合下,使人产生激烈的情绪,狂热的动作,摆手扭臀,狂呼乱喊。或许他们在其中也能得到一种力量,但是这个力量的源头是错的。就像世人在他们的校歌、军歌、国歌、运动会会歌、毕业歌等歌中得着力量一样,它不是从至高之处来的,乃是从地上来的,从血气来的,圣灵没有在其中工作。这种激烈的情绪,只能使一盆晃动的水晃得更加厉害。叫人得力的平静安稳既被破坏,人心在安静中遇见神恩而得力的目标也随之破产。那“心被恩感,歌颂神”的美好果效也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这种激动肉体的诗,因其词曲都是属世界的,就必然把人带到更不敬虔的光景中去。先知说:“他们的口多显爱情,心却追随财利”(结33:31)。以色列人打着敬神的招牌追随财利。在这里,有一班人打着敬神的招牌在追随另一种享受。他们觉得唱诗很快乐,而这种快乐却又不是从圣灵来的喜乐。但他们却爱这些快乐,觉得忧愁烦恼全没有了。他们以为是诗歌的力量把这些东西除去了,殊不知是一种常有的错觉。就像一个人,当他的手指头皮有点弄破了,感到很痛;这时,若他的腿骨折了,只感到腿疼,手指头上的痛感不觉得了。这是用一种强烈的感觉掩盖另一较弱的感觉。然而,问题并没有因着强烈感觉而解决,一旦这个感觉撤去,那个问题又回来了。所以,当他们从轰轰烈烈的唱诗会场回到家里时,从前的忧愁烦恼又来了。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遇见神的恩,到他施恩宝座前。否则,就无法解决。
     
           世界上的人在遇到忧愁、烦恼无力挣脱其捆绑时,会找一个刺激的环境,忘记痛苦,麻痹自己,以求暂时放松一下。而当一个基督徒遇到这些事情,不知道怎样到神宝座前去得安息时,某些教会的工人竟教他们用歇斯底里的喊声,去驱走积郁于内心的阴霾,并使他们误以为这是神挑我们重担的方法,是敬拜神,是神使我们欢喜快乐。这些幼稚的信徒,岂不放胆去做吗?但是这种方法是错的,是徒劳的。因为它无法叫人遇见宝座上坐着为王的主,无法叫人找到基督所走过的十字架的脚踪,也无法得着那因认识他是统管万有的神而有的安息。这种用人的道理、血气、字句、曲调所撮合的诗歌,激动着血肉的臂膀,制造着复兴的假象。其实不过是使人发泄内心忧苦的一种拷贝,也像是那些为某种主义、理想而献身的勇士们呼喊口号时的翻版。那些可怜的醉酒骂仇人来泄愤的罪人们,或许与其也有些亲缘关系吧!
     
           “心”的敬拜,是圣经一贯的教训。“心被恩感,歌颂神”,是神对我们的期望。离开“心”,就谈不上敬拜。我们在圣诗的选择上应该谨慎,那些达不到圣诗应有的终极果效的诗歌,应该将其拒之门外。激烈的情绪不代表“心”的敬拜,两者有质的区别。求神给我们足够的亮光,选择、爱慕那些神所喜悦的、能在我们心里产生“心被恩感,歌颂神”之果效的好诗。
     
           我们已经谈了圣诗创作的基础、条件、形式、目的、来源及应有的功用和终极果效,这七方面是环环相扣、层层相连。第一方面的“基础”,是重中之重。没有基础何有建造?没有丰丰富富基督的道理存在于心中,凭什么做诗?纵有不世之才,仍无用武之地,只能永远作罢!第二方面的“条件”,是将内心的丰富发表出去的本领。它包括属灵的智慧和一切的学问知识。第三方面的“形式”,规范了圣诗应有的格式。以诗篇为楷模,用诗的形式发表。不是随口而出的“闲话”,也不是杂乱无章的文字堆积。这方面的质量好坏,取决于前两方面的程度。第四方面的“目的”,是圣诗的核心,是前三方面的价值体现。背离这个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和价值。人的欢迎不代表神的认可。第五方面的“来源”,表明了圣诗的属灵性质。它是圣灵的产物,不是人知识的制品。前四项任何一项出了问题,都可以说明圣灵没有主导参与这工作。第六方面的“功用”,是前五方面的总和在圣徒身上的综合体现。第七方面的“终极果效”,是神设立圣诗为敬拜方式,以实现他美好期望的硕果。使神得着那因人明白真理、遇见神恩后由心发出的赞美,神在其中得着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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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圣诗所发挥的功用

          我们对圣诗创作的基础、条件、形式、目的、来源,作了讨论,现在来谈谈圣诗应该发挥的功用。“彼此教导,互相劝戒”,这是圣诗该有的功用。如果一首诗歌不能发挥这样的功用,就很难说是一首好的诗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这是关系圣徒之间的事情。这里的“彼此”、“互相”,可指作者与唱者的关系,也可以指唱者与听者的关系,还可以指大家一起唱时互相的关系。
     
           上面在“圣诗创作的目的”中,我们讲到圣诗不是为满足人的需要,乃是为满足神的需要。这里怎么讲到在人身上的事呢?我们知道,使人在基督的道理上受教导、得劝戒,这本身是神要做的一件事,这就成了神的需要。当人接受正确的教导、劝戒后,生命改变了,神就得荣耀了。在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五节中说:“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明明是神在拯救以色列,神却说“为我”。原来这个拯救的工作是神要做的。当他这样做时,就是为他自己在做。以弗所书前三章论到神对教会的计划、心意。在第三章末,保罗把神在教会中所做成的工作,用无比激昂的心情唱出最伟大的赞歌:“但愿他在教会中,并在基督耶稣里,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这里我们看到了神在教会中所要得到的一切所有之总和。也只有在歌颂神、荣耀神的诗歌中,信徒能真正得到教导和劝戒。一切不荣耀神、不歌颂神的诗歌,只会把人带到不敬不虔里面。他们可以得到一些违背真理的感受、道理,却不能得到真正符合圣经真理的教导、劝戒。
     
           所以,一首诗歌里面有没有真理的教导、劝戒,是至关重要的。这应当产生的功用,也是衡量一首诗歌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一首诗歌没有教导和劝戒的功用,不管字句多优美,曲调多好听,都不能使它成为一首有用的诗歌。
     
           这里讲的“教导”,特指有关教义性的、基本信仰方面的重大真理。比如三位一体的神、教会的性质、救恩的保障等等。“劝戒”,则多指教训性的,关于生活方面,行为的实行上的。这两者不是割裂的。纯正的劝戒基于纯正的教导,纯正的教训来自纯正的教义。对神救恩方面的教义不清楚,会把关于劝勉信徒当有好行为的教训讲错。圣诗在这些方方面面上要有清楚的体现,不可用似是而非的道理混淆,也不可用模棱两可的话使人不知所以。这种清楚地体现,是为表述圣经的真理,不能掺进个人的见解——那些违背圣经真理的见解。
     
           上面讲到,诗歌能传递作者的灵,这表明诗歌具有传递作用。真理的灵是藉真理来传递;谬妄的灵则藉虚谎来传递。真理把真理的灵体现出来,若没有真理的体现,怎能识别其究竟呢?当真理的灵藉真理将自己传递给唱诗的人时,就起到了教导信徒、劝戒信徒的作用。并且这个作用的持久性往往比听道所起的作用更好。一片好的讲章固然好,但随着时间的过去,对听众的果效会因记忆的模糊而淡忘;一首唱熟的好诗,会长久保存于圣徒心里。当然,诗歌由于字句的局限性,不能像讲道一样具体解释真理,这是诗歌不及讲道之处吧!但唱诗和讲道在教导和劝戒上各有自己的长处,并且不能互相代替。
     
            笔者曾亲身经历到好的诗歌在信徒中起到的教导和劝戒的作用。在一次特别聚会中,当一首歌唱十字架圣爱的诗歌回荡在会场里时,许多罪人重生蒙恩。不是在讲道时,乃是在唱诗时。并且圣灵藉着诗歌中的真理感动人的心,把人带进真理的祷告中,使整个会场向神泣祷呼求。这时圣灵使用诗歌,使人的教导和劝戒的独特作用是讲道所不能代替的。好的圣诗会使圣徒在受苦中得安慰、软弱中得力量、受诱惑时蒙保守、迷茫时看到方向、异端侵入时持守纯正信仰。这些都是神话语能起的作用,因为好的圣诗本身就是按着正义所解释的神之道。
     
           在有些信徒心中,甚至把诗歌与圣经相提并论(这是灵性尚未成熟的表现),他们的行为、动作常受诗歌中话语规范、约束。经常会听到有些信徒说;“应该怎样怎样,因为诗歌不是这样说吗?”越是这样的信徒越不读圣经。如果诗歌的内容完全符合圣经,这些信徒就受到了正确的引导;但诗歌若违背了圣经的本意呢?那么这些信徒按错误的教训行事,诗歌就成为他们的教唆犯了。保罗曾说他身上所显扬出的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或叫人死,或叫人活。他并不担心这叫人死的后果,原因是他没有为利混乱神的道,他在诚实的传神的道。这后果的发生,是因拒绝神话者的刚硬和神的公义。当神旨意成全时,神自己会负此责任。那么如果有人不是诚实地传讲神的道,却随己心、私意创作出违背真理的诗歌,使人绊倒、走差,这个责任就只能由他们自己担当了。
     
           圣诗作者既负有如此重大的责任,如果人都明白这道理的话,今天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信口开河地胡乱编写诗歌了。将错误的信息编入诗歌内容中,是一种犯罪。这种犯罪有故意的,也有无意的。那些为某种目的故意将错误教训写入诗内的人,是撒旦的差役。他们像拉麦一样,有一个不可告人的企图,他们的罪就更大了。而那些无意中将错误信息写入诗中,并给教会带来重大亏损的,也不能不受主的责备。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他们里面没有——将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作圣诗的基石,不具写诗资格,擅自撰写所致。
     
           我们清楚地看到圣诗作者作承担的职事。他是给瞎眼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若不熟读、精读圣经,岂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呢?不将心窍习练的通达,就无法胜任此圣工。但是,我们惊奇的发现,今天竟有一些捧场者,把一些根本不具圣诗创作的人,捧上时代圣诗创作殿堂的顶峰。这些诗歌作者以其捉襟见肘的真理知识,曲解、谬解、强解圣经,将神全备的真理弄得支离破碎后,再死拼硬凑出一些奇怪的道理,充填在满是世俗话语的字里行间,然后谱上随口而出的曲调,誉为“圣诗”。以此取代千百年来神忠仆们用生命所见证的伟大诗章,来指挥今天神圣教会圣诗的进行步伐。这是一件什么性质的事呢?有一个小故事也许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某航空公司有两百多名资深飞行员,飞行时间都在一千小时以上。要从北京去纽约某航空学校深造培训,打算用一架波音飞机送他们去。在确定机长人选时,董事会突发奇想,不在这两百多名飞行员中挑选,竟请来一位幼儿园的女教师小某来任此职。他们选中她的原因很简单,因她在幼教事业中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小某是一位聪明的年轻人,虽从未乘过飞机,也没有见过飞机,但她会教小朋友画飞机、折飞机。以她丰富的想象力,给小朋友作出三翼机、四翼机、方头机、长尾机等。小朋友在她的教育下,个个天真活泼,善于创新。那天,她接到邀请书,不禁喜出望外。她想,她的创新思维终于得到了航空公司的认可,便欣然应邀前往。起飞那天,两百多名乘客登机后,小某也上了飞机。起飞前她做了一番简单的演讲:
     
           “各位先生,首先祝贺你们诸位有幸参加这次特殊的飞行。今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们将在世界航空史上创造一个奇迹,我们这次壮举将永载史册。我要以我丰富的想象力来完成这次史无前例的飞行。十三小时后,我们将平安抵达纽约机场。那时,世界各大报纸将在头版头条新闻中,报道我们这次飞行的全过程。全世界的眼睛看着我们,他们将惊奇地发现,一个从未摸过飞机,也没有上过航空学校的小女孩,凭着她的智慧,奇迹般地用人们从未有过的独特方式,驾机完成一万多公里的远程飞行。你们荣幸地有份与这次飞行,你们将经验到你们飞行生涯中从未有过的特殊感受。现在我宣布这次旅程中的飞行纪律:第一,机上人员一律不准乱走。第二,不准就近驾驶舱。第三,在飞行中出现任何异常感觉都是正常的,不准乱嚷,要保持安静。第四,任何情况不得干扰我驾机操作。为了保证这次飞行成功,你们要听从命令。我是机长,愿你们旅途愉快。”
     
            这两百多名飞行员听了她的一番训言后,都放心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按部就班,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并为有幸参加这次历史性的飞行而高兴。后来,飞机不知是怎么给她发动起来的,大概是经她胡乱拨弄,上天了。但是上去了却下不来了。这架飞机的结果如何呢?它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也许撞山了,也许掉入太平洋了。
     
           这故事多么荒唐,当然是杜撰的,其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么可笑,似乎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但是在我们侍奉神的事上,有人将一个在真理上一无所知的人捧到圣诗创作的统帅宝座上,与故事中董事会荒唐的决定,岂非如出一辙么?董事会不负责任的无知决定,葬送了两百多飞行员,也葬送了小某。那么我们中间这些捧场者葬送的是什么呢?这个后果当然要比故事中的后果严重万万倍!
     
           主在马太福音十五章十四节中说:“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这么简单的道理,主不讲也该懂,世界上大概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吧。若真没有这样的事会发生,主的话岂非多余?人都以为自己不会是其中的任何一个瞎子,所以对主的话也就像耳边风吹过,充耳不闻。是的,瞎子只能领瞎子,不可能领一个明眼人。只有瞎子才会跟他走,跟在瞎子后面的肯定也是瞎子。那么瞎子为什么还要给人领路呢?如果瞎子知道自己是瞎子,就不会做别人的领路人了。在主耶稣的时代,法利赛人不认为自己是瞎子,总是好为人师地坐在摩西位上,指手划脚,带领着犹太教用得罪神的方式侍奉神。今天,我们看到那些没有真理之人的诗歌,在诱导着无知的信徒,使他们走偏了路,照样在演示着瞎眼领路的全过程。这些没有真理的诗歌作者,或许在开始时并不想成为领路的人,而是那些坐在高位上瞎眼的领他走上这领路人的行列。那些高级瞎眼对他说:“你作的诗真好,真属灵,你是神兴起的时代工人,神正用着你呢!”经多人异口同音地推崇,就给吹懵了。他想,大概我是这样的吧。于是,就胡乱编诗来误导信徒,一个新的瞎眼领路人就诞生了。他在害别人,自己也是受害者。在我们面前会出现这样一幅画面:大瞎子领着中瞎子,中瞎子领着小瞎子,小瞎子领着更小的瞎子,前面的掉在坑里了,后面的还在往前走,可谓前仆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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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圣诗创作的来源

           保罗在歌罗希书三章十六节中称圣诗为灵歌。之所以称为灵歌,是因为圣诗所表达的是属灵层面上的事。其性质是属灵的,其价值也是属灵的,不牵涉属世的事物。更因为真正的圣诗是出自圣灵的感动,即圣灵在人里面工作,使人按圣灵的意思撰写出诗歌。也正因为圣诗的来源是源自圣灵,才能触及属灵层面的事,才能具有属灵的性质、属灵的价值。
          
            上文既讲到圣诗作者必须具备真理的知识加上属灵的经历,并要有些文化素养。那么这里讲的圣灵感动人写出来的诗歌,就不是一种使人感到玄不可测的表达。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十五节中说:“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这并不是说灵与悟性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反而是说这两者是互相依存的。在以弗所书四章二十三节中说到:“心志改换一新”。这“心志”二字,就是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十五节中的“灵”和“悟性”的合译,即悟性的灵。悟性是我们思想意志方面的一种思悟,而灵则是与神发生关系的。保罗为歌罗西教会祷告时说到“属灵的智慧悟性”(西1:9),意即悟性要成为属灵的,也就是悟性灵性化。灵里的东西若不透过悟性的渠道,就无法将这意识表达出来。反之,如果只有悟性的工作,而没有灵里的经验、感动,这种单从悟性里出来的产物,与世人理性知识的作品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出自人头脑的、属世的知识和经验。所以那种摒除悟性工作的“纯灵”情况是不存在的。若有这种“纯灵”的情况,那就可以不需要文化知识了。文化知识是加强悟性,提高悟性发表能力的一项智慧。反之,“纯悟性”的作品也是不行的,因为他的灵是沉睡的,从没有遇见过神。没有灵里的经历,当然也不可能在圣灵的感动下写诗。这样的作品就完全失去了属灵的价值。
     
           流畅的文笔,华丽的修辞,不能填补灵里的空缺。人们给某些毫无属灵价值的作品冠以许多好听的名衔,甚至吹嘘说某些作品每一首、每一句、每一次都是圣灵感动写出来的等等。这种言过其实的吹捧非常危险,不但不能提高作品本身属灵的品位,反而会落到妄称神名的错谬中去。我们知道,在圣灵感动下写出来的诗,不是说非让圣灵教你写每一个字不可。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在必要时,神能这样作。但在一般情况下,神不会这样作。这从圣经作者受神默示,写出风格各异的神的话来,可以受到启发。圣灵允许作者用其掌握的知识,按其写作风格,忠实地记录神的默示,圣灵负责其正确地达意,却不捆绑他的文笔。虽然可以自由选择用词,却不违背神在最细微事上所要表明的旨意。写圣诗虽然不像写圣经那样严谨,但也绝不可以像那些不假思索、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唱什么就唱什么的人那样随便。这样草率地完成作品后,再将其放在被圣灵感动写出来的招牌之下。这是一件多么亏欠神的事啊!
     
          写圣诗的作者必须对自己灵里所经验到的真理,在悟性里有清楚地明白、理解,并且反复思想,觉得符合真理;在祷告中有感动、有负担要与肢体分享这份属灵的经历,然后等候在神前,求神指教如何发表。神会根据他的时候,有时慢慢地,经过许多日子;有时是一下子,一气呵成地使之完成作品。是藉作者已有的文化知识,在悟性里,用属灵的话语将这感动组合成圣诗。作者要有依靠神的心,求神使他在文字表达上不会出差错。越是被神感动写出来的诗,越不会用“这诗的每个字是在圣灵感动下写出来的”这一类的话语。
     
           神要圣诗的作者从圣灵得题材,同时,也要圣徒选择唱那些源自圣灵的灵歌。如何鉴别诗歌的来源,是一大难题。我么不可能了解每一首诗歌在作者心里形成的全过程,但我们却能从诗歌的属灵价值方面去鉴别、确定它的来源。因为只有源自圣灵的诗歌才有属灵的价值。那么,具有属灵价值的诗歌,就必出自圣灵的感动。话虽这样讲,我们仍不能保证每一位信徒都能按此法去正确选择诗歌。因为信徒的灵性程度不一,对诗歌属灵价值的感受能力也就程度不一。生命成熟的易于分辨,幼稚的就有困难(参来5:14)。这也是我们常看到的一个难处。就是有时一首毫无价值的诗歌会被一些信徒接受,当你指出这诗不好时,他们会感到茫然。因为他们灵里迟钝,还是婴孩。这就对教会的同工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好唱诗这一道关,不要让那些不好的诗歌来扰乱教会。
     
            一首具有属灵价值的诗歌必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乎真理。因为圣灵是真理的圣灵,他不会感动人写出违背圣经真理的诗来。既合乎真理,就能使教会得益处,信徒的灵命得造就,产生属灵的功效。
     
           第二、为荣耀神,不是荣耀人或某一团体、组织。约翰福音十六章十四节说:“他(圣灵)要荣耀我(基督),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
     
            第三、用属灵的话语表达。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二至十三节中说:“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这里讲到两种灵:一种是世上的灵;另一种是从神来的灵,即圣灵。从神来的灵指教我们的是属灵的话,不会指教我们用属世的话;世上的灵不可能指教我们讲属灵的话,只会指教我们讲属世的话。可见话语能体现里面的灵。
     
          第四、主题清晰,不会混乱。圣灵既是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绝不会在一个小小的篇幅里,叫人去表达许多不相干的真理,弄得人摸不着头脑。
     
          第五,不会出现大量病句。出现病句是作者的文化知识达不到做诗的要求所致。既然如此,圣灵不会把一个挑不动的担子叫人去挑。神要我们各人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侍。一个没有文化的人,神不会感动他写诗,他可以有属灵的经历,在写诗上却有困难。
     
          以上五个方面,是从外面来识别诗歌的源头。只要在任何一条上出了问题,我们就可以怀疑该作品的源头有问题。如果这有问题的作品被某些人尊为灵歌,那么我们更可以怀疑这灵是从哪里来的呢?恐怕不会是圣灵吧!
     
          识别诗歌的源头,还须学习认识作者的灵。上面讲的五点是一个途径。字句是一种表达,它代表的是后面的灵。世界歌曲中找不到圣灵所说的话语,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作者里面没有圣灵。主耶稣说:“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参太15:18)。口中出来的代表心里所存的。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果子所代表的是树,诗歌所代表的是作者的灵。作者里面没有的东西,诗歌中表达不出来。一个属灵上贫乏的人不可能作出充满恩膏的圣诗。他可以矫揉造作地故意用一些属灵的术语来装饰、掩盖里面的缺乏。但明眼人一看,从直觉上就会感到空洞、没有分量。一个狂傲的灵写不出荣耀神的话,却处处会透析出里面的傲气;一个谦卑的灵也不可能写出一首使人感到神被冷落在一旁的诗歌来,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处处表达的是神在宝座上,他是神,我们是卑微的人,是他救赎的儿女。
     
          灵有传递的作用,作者的灵会影响唱诗者的灵。一个狂傲的灵会藉着他的作品,把他的狂傲传递给唱这诗的人。反之亦然。因为当一个人在唱一首诗歌时,表示了他对该诗的接收、认同,在认同诗歌字句的同时,也认同其后面的灵。这种认同就象为对方开门一样,同意他进入。当始祖对蛇的建议表示认同时,撒旦的私欲就传给他们。罪就可以长驱直入地进入他们的心,占据他们的灵,把他们掳去。所以,一首好的诗歌能造就许多人,给教会带来祝福。一首坏的诗歌会败坏许多人,给教会带来亏损、混乱。
     
           一个充满真理的生命,圣灵能在他里面自由做工,使他写出充满真理、充满膏油的圣诗;一个真理缺乏的生命,即使重生了圣灵也难以自由工作在他里面。这时如果不自量力,硬要进行圣诗创作,就只能效法世人,用世人的世俗语言、世俗格调,来填补灵里的空缺。这是一个要做教法师的灵在激动他,而他却不知道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所以一首诗歌若充满俗调、俗腔、俗语的话,我们知道这诗的作者是一个俗人。这样说大概不会过分吧!如果作者里面是俗的,那么他在同期所作的其他诗歌也不可能是圣的。道理很简单,俗人写不出圣诗来。除非以后追求生命长进了,神使用他,则另当别论。
     
            鉴于诗歌的传递作用,俗的诗歌会使唱的人变俗,我们就当帮助信徒识别。上面讲到,信徒的生命成熟与否会影响他们的识别能力。因此,我们要培养信徒追求心意更新而变化,熟读圣经,生命上有操练,使心窍习练的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同时,我们要注意圣经中一句非常重要的应许:“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这是主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所作的教训。这里的意思是:若要分辨一个教训是从神来的,还是从人自己来的,先决条件是看这个人是否愿意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他有这个心愿,神就要使他能辨别出对方的源头。这里并没有讲到灵性生命的程度,信主年数的多少。如果一个信主多年,有丰富神学知识,大有名望的人,不愿遵着神旨意行,他里面也是会黑暗的。 
     
            今天有许多人不能分辨好歹,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不是神不给他们足够的亮光,而是人不愿遵行神旨。他们体贴自己的旧性情,虽然信了主,却不愿放弃从前对世俗歌曲的喜好,喜欢其中的旋律和充满世风的语句、用词、厌烦纯正信仰的属灵话语和圣诗特有的庄重肃穆。他们又生怕那些真正宝贵的灵歌——与世分别的旋律、格调、语句——从他们口中出来后,被世人轻看、讥笑,影响他们的风度、地位,就尽量避免唱教会传统的圣诗,以表明他们是与世人一样的。这些人在他们的情操上尚且不能让神有做工的机会,还谈什么为主背十字架。叫罪身灭绝等生命的道理呢?他们对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大能怎能从心里说阿门呢?他们心里对是非判别的标准——不按圣经的标准,乃根据自己的爱慕、随从情欲增添的师傅——既然错了,怎能正确分辨诗歌作者里面的源头呢?
     
           笔者常对弟兄姊妹讲,如果一个基督徒在穿着打扮上不能与世人分别,这虽然不影响他的得救,却会影响他的灵命成熟,他的生命一直不会长大。这并不是说人胜过了金银首饰、口红胭脂就是生命成熟了,乃是说一个追求长进的人对神的明文教训,一定是有正面回应的,不可能无动于衷。那些我行我素的信徒,既在最容易遵守的事上明目张胆地对抗神的话语,怎么可能为主做出更大的牺牲呢?神也没有必要让他更多地去分辨什么是出于神的,什么不是出于神的了。笔者曾见过那些浓妆艳抹、披金戴银的工人,站在讲台上讲道,或领唱诗。类似这样的人,不可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也不可能讲出令人感到扎心的生命之道。他们没有心思去认识十字架、理解十字架、接受十字架。保全旧人,使旧人过的舒舒服服,是他们向往的。他们从圣经中断章取义地找出一些能使肉体舒服的话,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也从许多诗歌本中,寻找合他们趣味的诗歌来唱。
     
            那些经过百年考验,并被圣徒们久唱不厌的诗歌,被他们拒之门外。因为这些诗歌会见证他们的不是。比如《三百首》中的第61首《我每思念十字宝架》、第102首《求你拣选我道路》、第106首《十字架的道路要牺牲》等等。这些圣徒们用生命撰写的灵歌,传递着一个谦卑的灵、柔和的灵、与主同轭的灵,叫唱的人一同进入这灵所赐的生命中。
     
            他们怎么能受得了这些呢?一个不愿遵行神旨的心控制着他们,使他们去另找出路。这时,那些冠以圣诗名衔的世俗诗歌,一旦映入他们的眼帘,他们就会如获至宝,赞不绝口。因为这些诗歌对他们的旧造没有提出任何挑战,反而引发了他们亚当生命里的共鸣,教唆他们放开手脚,大胆仿效世人。甚至在唱诗时用最轻佻的,连那些比较正直的世人也厌恶的那种“迪斯科”式的剧烈动作来狂歌乱舞。且认为越这样做就算越爱主。这些诗歌的旋律、内容似乎给他们一个信息:做基督徒并不需要除去那些神不喜欢的东西,他们仍是一群爱主的人。这种一举两得的幻想,满足了他们肉体的需要、爱世界的需要;也满足了在侍奉上不愿让人家以为“我是不追求、不爱主的”这种虚妄心思的需要。他们不会去分辨,也不能分辨诗歌作者作诗的灵,是从神来的还是从神之外来的。常会听到这样的话说:“你们说某首歌不好,我感觉很好呀!真有享受!”这种以自己的感觉、享受来区别诗歌的灵,而不以神的话来区别,是非常危险的。人的感觉是不可靠的,这感觉是出于旧造的还是新造的呢?自信感觉的人会被自己的感觉欺骗,除非里面有神忌邪的灵,有寻求神旨、遵行神旨的心。
     
           正确把握真理,是辨别诗歌来源的重要手段。普通信徒或初信者不一定有这些知识。但对一个教会负责人来讲,就不能没有这些知识。几个属灵的术语改变不了那些伪作的本质;放几个属灵名词在诗中,是一切赝品的共性。鼠药若无诱饵,有哪一只傻老鼠来吃?就连创世纪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中的恶人拉麦,在做诗时也偷窃了神的话语,他说:
    “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
    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
    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
    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
    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一个杀人狂的诗,大概不会有人唱吧。不唱的原因是这人太凶残了。但对拉麦为他的恶行作辩护时,一些信徒确实感到一头雾水,他们会觉得拉麦说的也有道理阿。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对该隐所说话语的初衷。像这样不明白圣经的信徒,在教会中并不是只有一个两个。当那些隐去了“杀”字,却改变神话语的初衷,又把些错误教训放在里面,为他们活在肉体活动中侍奉神的行为,作合法依据的诗歌出现时,他们怎能分辨出其中的错谬呢?当他们还没有分辨诗歌的好歹前,诗歌给他们带来的肉体快乐,使他们早把辨别的责任抛到九霄云外了。甚至对那些老练的长者所作的劝解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因为那些长者阻止他们唱这些有害无益的诗歌。甚至有人起来批评那些长者们落后形势了。他们会说:“传统的教会诗歌太老了,过时了,现在时代不同了。年轻人应该唱年轻人的歌嘛,既活泼,又复兴。”或许会有个别没有生命的教友,习惯社会上的打架斗殴,又改变不了恶习,看到拉麦的诗会爱不释手,相见恨晚,放声歌唱,做他行恶的理由。因为他们觉得里面也有神的话,又可以放胆犯罪。拉麦的诗所代表的是拉麦的灵,这恶灵曲解神的话使人受骗。其实神对该隐的话中根本没有保护恶人的意思,神的意思是:
     
            第一,审判的权柄在主手里,不要人做审判者。
     
            第二,神对该隐所做出的判决——“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创4: 11/12——比人在一分钟内把他杀掉更公义。
     
            第三,神不愿有杀该隐的人兴起,以致使人互相残杀,怨怨相报,成为时尚。这不是神造人的目的。
     
            第四,若有杀该隐的人兴起,这人比该隐更凶恶,要受神更重的审判。
     
            第五,神的宽容、恩慈、忍耐,是引领该隐悔改,不愿因他被杀而失去机会。
     
            或许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这是神的初衷呢?我们所以知道这是神的初衷,是因圣经一贯的教训、一贯的真理。圣经告诉我们神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绝不会保护恶人。
     
           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偷窃神的话语,断章取义,借题发挥,使一套违背真理的东西合法化,这是谬妄之灵惯用的伎俩。耶利米时代的假先知是这样(参耶23:30);撒旦试探主时叫主从殿顶跳下去也是这样(参太4:6)。这个恶灵也会唆使一些人,用同样的方法改变圣经原意,滥用经文字句,安插在错误教训中,做成诗歌,危害教会。当我们进行圣诗创作时,应该谨慎,免得陷入这个网罗中。在选唱诗歌时,也须分辨诗歌中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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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08

    四、圣诗创作的目的

            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中的“颂词”,它的动词在使徒行传十六章二十五节中译为“唱诗赞美”;在希伯来二章十二节中译为“颂扬”。这二处经文的宾语都是“神”。这表明:圣诗的内容中有颂赞的词句,其对象是神。圣诗的创作目的是歌颂神。圣诗不是颂赞人,不是颂赞物,不是颂赞大自然的风景,不是颂赞某一工作、组织;乃是颂赞神,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若与此目的相悖,就亏缺了神的荣耀。旧约诗篇的卷名,希伯来文的意思是“赞美的诗篇”。可见以色列人的诗歌是以赞美神为目的的。教会对圣诗的习惯称谓是:“赞美诗”。可见,新旧约的圣徒们,虽在不同的时代,但在唱诗这一圣事上,有一共同的目的——歌颂神。
     
           在旧约的诗篇中,虽然体裁、格式、中心、内容各有不同,但有一件事是相同的,那就是歌颂神。崇拜的诗歌歌颂神不用说了;悔罪的诗歌颂神(参诗32篇、51篇);得胜后的诗歌颂神(参诗18篇);遭难时的诗歌颂神(参诗56篇、63篇);喜乐时的诗歌颂神(参诗126篇);忧伤时仍歌颂神(参诗142篇);自勉时的诗歌颂神(参诗73篇);训诲的诗也歌颂神(参诗74篇);爱慕神的诗歌颂神(参诗16篇);生活中操练的诗还是歌颂神(参诗107篇);追叙历史的诗歌颂神(参诗105篇、106篇);预言未来的诗照样歌颂神(参诗22篇)。还有摩西在诗篇九十篇中唱出了人的失败,却唱出了神的荣耀。这一切的一切都告诉我们:没有歌颂神内容的诗就不算是圣诗。
     
           单有颂词是不够的,还必须清楚明确地体现歌颂的对象是神。这在以色列历史上早有榜样。出埃及记十五章中摩西的歌,没有一句是歌颂摩西的。我们也看不到当时有任何人在歌颂摩西。颂赞的目标全投向那位拯救他们脱离法老之手的耶和华神。在士师记第五章,圣经以整章的篇幅记载了底波拉的歌,多美的歌,叫人百读不厌。若不是限于篇幅及影响本文的主题,笔者真希望能全文抄录与肢体们分享。现在,我们仅以全诗中最前面的几句歌词,来看这位女先知向神的赞美之心吧:
    “因为以色列中有军长率领,
    百姓也甘心牺牲自己,
    你们应当颂赞耶和华。
    君王阿,要听!
    王子阿,要侧耳而听!
    我要向耶和华歌唱,
    我要歌颂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士5:2/3)
           诗歌表白了他们战胜仇敌后的喜悦,然后将荣耀归给神。她并不否认以色列军长的刚强,也不抹煞百姓的牺牲精神。然而,这些都是应尽的本分,是理所当然要有的。不但是理所当然,更应当感恩。因为这是恩典,是神恩待了以色列的军长,使他们刚强;是神恩待了以色列的百姓,使他们甘心牺牲自己。没有一丁点可自夸的资本,人不能得此荣耀,荣耀是神的。这些美丽的诗歌被保存下来,流传下来,被神认可,被神记念,也被神记载于圣经中,成为后世作者做诗的楷模,为圣诗创作提供了权威的样本。
     
           在以色列历史上,也发生过一些违背神心意的诗歌创作,圣经也照样记载下来,成为后世的鉴戒。当大卫杀死歌利亚后,以色列妇女们舞蹈唱和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参赛撒上18:7)。就是这歌声引致扫罗要杀大卫。扫罗里面的嫉妒,旧性情,固然是这事件的主因;但以色列妇女们的诗歌内容,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在她们的诗歌中,找不到一句归荣耀于神的话。尽管大卫没有意图谋取这份“杀死万万”的荣耀,但是这歌声还是激怒了用那只蹲伏在门前的恶狮。不将荣耀归于神,却归于用尘土所造的人,诱发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那么,以色列妇女们为什么这样唱而不觉错呢?扫罗为什么这样发怒而不知是罪呢?其实这两件事并非孤立地存在。试问:如果在一个处处尊神为大,以神为荣的环境中,会出现这样大逆不道的事吗?当以色列求王时,他们的心已经厌弃神做王了(参撒上8:7)。在四围强敌虎视眈眈要吞噬他们的环境中,他们希望能有一位王来拯救他们。这种依靠人、远离神、忘记神的邪恶思潮在滋生蔓延。扫罗作王是这种思潮的产物。那时,依靠人、高举人已成为人人认可的公理。人夺取神的荣耀而被高举、被尊重已不觉得是罪,反而感到合情合理。在这种知道思想下,以色列妇女们的赞歌——按她们眼所见的,将荣耀分配给两位大人物——也就不感到刺耳,反觉得美妙动听了。
     
           一个旧造的犯罪生命,不经过十字架的拯救,绝不能自然消亡。假冒伪善能暂时遮人的眼目。这好像一颗未发芽的种子,放在一个干燥的角落,人们很难觉得它的存在。一旦那个角落的环境变了,成为潮湿的,又有足够的空气,适宜的温度,充足的养分,它岂不立刻生根、发芽、茁壮长大吗?这位以后被神废黜的以色列王,虽然曾说过一些谦卑的话:“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悯人吗?我家不是便雅悯支派中至小的家吗?你为何对我说这样的话呢”(撒上9:21)?然而,扫罗想光宗耀祖、名垂青史的思想,在打败亚玛力人时就迫不及待地表露出来。这从他在迦密立纪念碑这件事上(参撒上15:12),我们可以看出。当他这样不把荣耀归给神时,也对自己所犯的罪——将亚玛力王亚甲和亚玛力人上好的牛羊、美物保存下来(参撒上15:9)——毫无察觉,反以为耶和华的命令他已遵守了。一心想得人的荣耀,这个可怕的罪使他里面黑暗了。他看在人面前得荣耀比在神面前被神认可更要紧。这在撒母耳责备他,宣告神终结他王位的判决时,他对先知的回答中可以看出:“我有罪了,虽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长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举我”(撒上15:30)      
     
           一个藐视神的判断,重看人的尊敬的人,是何等无知可笑。先知的宣告并未引起他的重视,他继续做着他的王,百姓继续尊敬他。这种没有真理的尊敬,使他的良心麻木,高枕无忧。然而,这种无原则的敬重,并不能巩固他要被神废去的王位,反而把它推向能上不能下的悬崖绝壁,加速了他王朝的灭没。这潜藏于内心的狂妄,像恋慕着该隐的罪一样,蹲伏在门前伺机吞噬他;也像地壳中产生的裂痕,潜移默化地积聚着能量。虽然地表看不出丝毫动静,一旦达到一定量的极限,就会产生势不可挡的强烈地震,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当天天坐在宝座上的扫罗,听到妇女们将他梦寐以求的赞歌归给大卫时,骨中的朽烂开始溃及体表,猛烈的怒气化为杀人的毒心。在这罪的果子成熟之时,他一贯臣服的撒旦——唆使他叛逆神,夺神荣耀——的灵控制了他的全人,以致在家中胡言乱语。至终那高人一头的头在基利波山上被割下,高大的身躯以仆倒告终。
     
           尊人为王的巴别毒根,萌生出高人一头的扫罗王,也孕育出以色列妇女们歌颂人、忘记神的赞歌。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类赞歌把扫罗唱上王位,最后也成为扫罗王朝灭没的葬歌。这类赞歌置扫罗于高枕无忧的麻木中,扫罗的掌权又使这样的赞歌前途无量;但当这赞歌不能满足人不断膨胀要做大王的心理需要时,神说——“在何处有嫉妒纷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3:6)——的话就成为他的审判。这些赞歌葬送了大王,大王的灭没也葬送了这些以人为本的诗歌。之后,一个全新的王国在合神心意的王治理下,以她空前的姿态建立起来。尊神为大、以神为荣蔚然成风。这纯洁的信仰孵化出以色列历史上最为壮观的圣诗年华,以大卫的诗为主调的诗篇成为一卷独特的圣经篇章,留给后人,永垂青史。
     
           今天,某些诗歌的创作,效法了扫罗时代以色列妇女们所唱的赞歌模式。那些妇女们所唱的似乎还有些理由,只是没有将荣耀归给神;而今天的那些作品,竟言过其实地把根本没有的东西吹成煞有介事的样子,把荣耀归给人。他们正落在更危险的境地中。因为这些作品不可能孤立的存在,在这些以人为本、以人为歌颂对象的诗歌背后,有另一群人为这些诗歌捧场。他们互相求荣耀,一个个爬上“扫罗”的宝座。这些作品孕育出的高人一头的“扫罗”,正在为这些作品的普及推波助澜,蛊惑着千万个婴孩灵性的信徒,使之成为他们的俘虏。若不阻止这些所谓的“圣诗”,任其泛滥,那么基利波山的噩耗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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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07

    三、圣诗创作的形式

           保罗在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中讲的“诗章”,原意是指旧约的诗篇和敬虔的赞美诗。初期教会常用诗篇作讲道的题材,也用做唱诗。保罗在这里提到“诗章”,对新约圣诗创作在形式上提出了一种要求:以旧约的诗篇为楷模来进行圣诗创作。在旧约的诗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作者严格地按希伯来文学构架进行创作,并不因为文学上的需要而改变真理的内涵,也不因真理发表的需要破坏诗章的构架,真理反因诗篇的特殊题材显得更加完美透彻。两者有机地融合交汇,不但不互相影响,反而相得益彰。
     
           今天,用中文写诗,虽不需要受希伯来文化的约束,但需要受中文作诗的一些基本规则的约束。虽然现代白话文的诗,不需严格地受古文平仄格律的束缚,并且可以自由地运用写散文诗的方法进行创作。但散文诗不等于散文,使人能感受到的仍旧是诗,有诗的味道。那些毫无诗味,文理不通,比散文还散的作品,当然就够不上“诗章”的要求了。“诗章”,是对圣诗创作在文学上的要求。不要以为中文的诗篇在文字上缺少规范,这是圣经翻译中的难处。在希伯来文原作中,诗味是非常浓厚的。尽管翻译上有难处,然而许多美丽的佳句仍充满诗味。如:
    “诸天诉说神的荣耀,
    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
    “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
    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我们写诗也该尽量写出诗格,使其成为“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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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06

    二、圣诗创作的条件

            “……以各样的智慧……歌颂神”。这里讲到各样智慧,即多种智慧。这是圣诗作者所必具的条件。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9:10)。在神面前的智慧,是以敬畏他为前提的。若没有敬畏神的心,所谓的“智慧”都会成为犯罪的根源。圣经称这样的智慧是从地上来的(参雅3:15);他会把十字架的道理看为愚拙(参林前1:21/23);也会使人用自己的方法侍奉神(参西2:23)。神要叫这些智慧人中了自己的诡计(参林前3:19)。
     
           因着敬畏神而重看神的话语、尊重神的法则,这是一个人得真智慧的路径。这个智慧在圣经中称之为“完全人的智慧”(参林前2:6/12),即认识十字架道理的智慧。这个智慧所认识的十字架道理,是人眼未见过、耳未听过、心未想到过的。当神将这真理显明时,一个敬畏神的人会说:“神所设立的是对的,我承认、我接受、我相信、我尊重。”他所以能这样,是因神赐他参透一切深奥事的圣灵。在以弗所书一章十七节中称圣灵为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一个藐视神的人就不是这样。他既藐视神,也就藐视神的话语,不尊重神所设立的法则,对神用他无限智慧所设立的十字架道理会感到不可思议,不能接受。神就不会赐他领会这道理的智慧。因为他属乎血气,没有圣灵。
     
           一个敬畏神的人,即领受了赐人智慧的灵而成为有智慧的人。他不但能认识十字架的救法,也能藉十字架的道路,在光明中与神相交,满得基督的丰盛,以实现将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这本身就是拥有属灵智慧的明证。
     
            “各样的智慧”,不但指属灵的智慧,也包括我们在世上学到的知识、文化。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作圣诗就有一定的困难。存在心里的基督道理虽是丰丰富富,却不大可能用创作圣诗的方法表达出来。凡是圣诗,对真理总有一定深度的解释,不可能只触及一些表面的道理;不应该将一些毫不相干的道理牵在一起,也不可以是一些无病呻吟的宗教术语堆积;在文字上要避免病句,摒除废话。这些要求,需要何等的属灵智慧和一定的文化知识。如果单有属灵的智慧,没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想达到这些要求,是有一定困难的。我们不能想象,一个没有丰富属灵经历的人,又是一个目不识丁者,竟能写出许多完美的“圣诗”来?
     
           今天教会中,普遍存在着不重视工人文化素质的现象。他们认为,在神的工作上知识是无用的,只要灵性好就够了。他们认为“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其实,保罗所说的并不是世上的文化知识,乃是关于吃祭偶像之物方面的知识(参林前8章)。神并没有要我们废掉文化知识,我们只要留意圣经的记载,就不难发现,他愿意将更多的知识赐给他所要使用的器皿。凭他无限的智慧,统管万有的权柄,以他独有的先见,为他重用的仆人们所预备的是那么美好。在扫罗还做他仇敌时,使他受教于迦玛列门下;在摩西还不能分辨左右手时,已把他放在埃及王宫中,使他能学到埃及一切的学问。及至时候满足,他们分别成为撰写十三卷书信的使徒和完成五经的忠仆。尽管他们的雄才大略曾一度使他们目空一切,但是阿拉伯及米甸的旷野并不怕他们的狂妄。这些经神手雕琢的器皿,他们的知识并没有在那十字架沙漠中被除去。当他们带着新造的荣耀从那里出来时,亚当里的性情被洁除了。而他们原先拥有的——神赐给他们的——文化知识,在经过造就后的生命里,也成为侍奉神,成就他们从神领受之职事的不可多得的恩赐,并给神家里带来非常的祝福。
     
           现在,我们可以略略地看到,圣经对圣诗作者提出的要求是什么了。“各样的智慧”意味着什么?这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条件,而是必须有的。如果不合这个条件,就当作罢!神决不会把一项重大的工作交给一个不能胜任该工作的人去做。如果神一定要让那人做该工作的话,就会预先赐给他做该工作的恩赐。神不让某些人做某些工作,并不等于什么工作都不让做,他可以在能做的工作上忠心。“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个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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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圣诗创作的基础

            “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这是每位圣诗创作者创作圣诗的基础。若没有这个基础,圣诗写作就无从谈起。他可以写出头头是道的世俗歌曲,却不可能写出神所喜悦的属灵圣诗。因为圣诗所发表的是基督的道理,不是人的意见。是将神的心意、圣经的真理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只能是对的,不允许有错。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不明真理的人写出充满真理的诗歌来。对真理似懂非懂的人,不可能用诗歌的形式来完全地、正确地表达圣经真理。他会有意、无意地损害真理的原则和圣经的立场。这不但使人得不到造就,反而会因其中的错误,给不明真理的信徒带来误导,产生严重后果。我们的敬拜必须在灵和真理里,主对撒玛利亚妇人谈道时曾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在灵和真理里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在灵和真理里拜他。”(约4:23/24另译)

     

           神设立唱诗作为敬拜的方法之一,但若诗的内容偏离真理或没有真理就无法使神的心意得满足。因为没有真理,就没有敬拜。这样的诗歌也就失去了创作的全部意义。基督的道理在圣诗作者的心里存有的多少,是丰丰富富,还是贫贫乏乏,直接影响着所作圣诗的属灵质量。必须将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这就成为圣诗创作不可替代的基础。
     
           要把的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我们就会想到要熟读圣经。不错,熟读圣经是重要的,必须花功夫。要普读,也要精读;字面上要领会,精义上也要明白;常用的经文要熟读,不常用的经文也要熟悉;特别重要的经文要背出,普通的经文也不容忽视。有了这些,还不算是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还需要在此基础上有属灵的经历,经历神的话语,对神真理有“真知道”。这个“真知道”,是真理的知识加上属灵的经历。有了这“真知道”,人所拥有的就不是听来的,不是书中看来的,而是自己尝过的。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可以从别人那里听来或书中看来获益。然而,要使这些听来或看来得成为我们的“真知道”,仍需我们去经历神的话。这种“不再风闻有神,乃是亲眼看见过神”的经历不断加增,致使对神真理的“真知道”加增。将这些加增的“真知道”存在心里,即将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的是神的心意:要以这些丰足的“真知道”作为圣诗创作的基础。若不达到这个丰足的“真知道”,就失去了圣诗创作中最重要的基石,没有什么可以取代。
     
            或许有人会误会保罗讲的“丰丰富富”的本意,他们会以为:既是“丰丰富富”,就意味着对基督道理的“全知道”。这种绝对的解释,肯定不是保罗的意思。因为保罗承认今世的局限性,他认为那种“全知道”的境界,除非在“那时”才能达到。哥林多前书十三章十二节中的“那时”,明显指来世而言。所以信徒在今生就不可能达到“全知道”。如果保罗说的“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是这种“全知道”的话,就没有人能进行圣诗创作了。没有人能完全享尽无限丰富的神,渺小的人只能经历神恩典海洋中的点点滴滴。或许这点点滴滴就是神要我们与众肢体分享的圣诗的题材。这点点滴滴是我们对这方面真理的“真知道”,藉圣诗表达出来与肢体分享。我们听见有长者说:“好的诗歌不是写出来的,乃是压出来的;不是写字台上的文字作品,乃是生活的见证;不是知识的结晶,乃是十字架生命的流露;在里面闻不到人群的汗臭,却散发着遇见神的香气。”这话是可信的。
     
           基督的道理,就其本身而言,原是丰丰富富的,这毋庸赘述。那么在我们里面为什么会有多有少?有丰富贫乏之别呢?原因不在神那里,乃在我们这里。看我们的容量如何?器皿越大,拥有越多;反之就越少。要更多地拥有,扩容是必须的。这个扩容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主观方面,我们对认识神要有渴慕追求的心,在敬虔上要有操练;客观方面,需要时间。二者缺一不可。
     
            首先,对基督的追求是必须的。保罗说:“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3:12)。神所以要得着我们的原委,就是要我们去得着基督。除非把他看为至宝,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在不断失去世界中,更多拥有基督。效法他的品行,受苦中经历他的大能,去认识他,“真知道”他。一个竭力追求的信徒,可以在较短的时间中对神有所认识。保罗是一个追求的人,在他不认识基督,还热衷于犹太教时,他比本国中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参加1:14)。这说明一个人的追求程度与他所拥有的“真知道”成正比。一个追求的人,在圣经上会下工夫,在经历上肯付代价,在敬虔上操练从不放松。这样的信徒,在属灵上长进的速度肯定是快的。一份耕耘一分收获,这话是真的。
     
            然而,竭力追求并不能取代客观方面的时间。不能因为某人在竭力追求,就可以不经过一段必须的时间,立即拥有那“丰丰富富”。熟读圣经不是一日之功,经历基督更没有速成班。除掉亚当里的旧造,非一朝一夕之劳。经上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西3:10)。既谓“渐渐”,就需要时间。所以,圣经又说:“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前3:6)。切不可因某些人长进快一些,便以为时间对他们来说是多余的。神并没有对这些人发放特招通知书。若有人将这些经文当作无足轻重的话语,就是对神话语的藐视。不要幻想神会因教会的需要,兴起某某超人,用神迹使他一日成才。圣经从未有过这样的记载。反叫我们看见,被神使用的人需要经过试验(参提前3:10;林后8:22)。主对使徒的训练;约书亚做摩西的帮手;以利沙倒水在以利亚手里的服侍;保罗和提摩太在灵性上的父子关系(参出33:11;王下3:11;提前1:2)。这些都告诉我们,要“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需要时间。扩大我们的容量,成为能被神使用的人需要时间。时间既是必须的,那么违背这个律的臆想都是错误的。如果有人自以为可以超脱时间的束缚,在极短的时间内,能成为一个被神大用的工人,在信主后不满两年的时间内,创作出几百首“圣诗”,那不等于说神的话在她身上没有权威吗?其实这种人根本不具备圣诗创作的资格,因为她缺少了最重要的——“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圣诗创作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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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05

    第一章 从圣经看圣诗创作

           “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 (或作'当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以各样的智慧'),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西3:16)

           使徒用最简练的语句,就圣诗创作的基础、条件、形式、目的、来源以及当发挥的功用和终极果效,为我们提供了最权威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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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04

    前 言

            唱歌,是许多人喜欢的一件事,年轻人就更不用说了。不信神的人唱歌,唱的是世俗歌曲,曲调是俗的,内容是俗的,用词是俗的,目的是俗的,其果效也是俗的。有唱情歌的,或为吐露感情,或为激发情欲;有唱抒情诗的,或为欣赏自然美景,或为陶醉在自我存在中;有唱战斗歌曲的,或为增加仇恨,或为鼓起斗志;有唱爱国歌曲的,或为巩固政权,或为加强民族凝聚力以抵御外来侵略。有软绵绵的靡靡之音,也有歇斯底里的狂呼乱喊;有进行曲,也有圆舞曲。有美声唱法,也有通俗唱法。可谓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然而,在这许多花样中,它们却有一个共性——没有真理,即没有神的话语。是为世界而唱,所以称之为世俗歌曲。

     

           在信主的人中,唱的就不是这些了,因为不属于世界,所以称之为赞美诗也叫圣诗。信主的人唱诗,就不局限于年轻人,无论男女老少,个个喜爱。因为唱诗是圣徒侍奉神的内容中的一项重要敬拜。如果在我们的敬拜中没有唱诗这一内容,就放弃了敬拜神的一种方式,也会使我们失去在敬拜神时,神使我们得恩典的一个机会。为此,信主的人,不分尊卑智愚,只要敬畏神,就必定爱唱赞美诗。
     
           旧约时代,圣殿中设立专门唱诗的,由利未人担任此圣职,且配有庞大的乐队(参代上25章)。旧约圣经中的诗篇,是一独特的经卷。其中所记的古时神仆人们在圣灵感动下所作的圣诗,许多是供圣殿中敬拜所用。诗篇列于圣经之中,与其他经卷有同等的权威,是神话语用诗歌形式的一种表达。
     
           在新约中,主曾亲自带领门徒唱诗。虽然没有庞大的乐队作仪式,却更强调心灵向神的敬拜。我们相信在许多场合中,主曾带领门徒唱诗。不过圣经记载了一次,这唯一的一次记载,竟是在最后晚餐的结束时,福音书的作者忠实地记录了那时的情景:“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太26:30),目的地是客西马尼。这是主将被钉十字架的前夕,也是他最忧伤的时候。在这将与门徒分离的时刻,主决不会去做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他留下了圣餐的教训,留下了彼此相爱的命令,留下了客西马尼的榜样,也留下了忧患中唱诗的声音。
     
           使徒曾在腓立比的狱中祷告唱诗赞美神(参徒16:25),其发出的能力是地大震动,监门全开,锁链松开。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中,把教会聚集在一起敬拜,归纳为三个方面:祷告、唱诗、先知讲道。这三者都是必须的,而讲方言并不重要(参林前14:15、26/31)。
     
           在将来荣耀国度中的敬拜,仍少不了唱诗(参启5:8/10,14:3,15:2/4)。
     
           从以色列人过红海,摩西、米利暗带领以色列人唱诗,一直到启示录天上诗班唱新歌,整本圣经让我们看到了唱诗的重要性。
     
           圣经既让我们看到了唱诗的重要性,那么圣诗创作的严肃性就不言而喻了。诗歌的曲调、内容及用词,对教会敬拜会带来直接的影响。充满俗腔的诗会产生俗的果效,神得不着敬拜,教会也会受亏损;而属灵的诗会产生属灵的果效,神得敬拜、得荣耀,教会也得益处。为此,我们必须严肃地对待这件圣事。那些旨在抒发感情、激动肉体、表现勇气、凝聚势力而创作的诗歌,它们的作者当知道圣诗创作的神圣性。那些不负责任推荐这些伪作的人当谨慎。凡把这些世俗的歌当作圣诗唱的人,也照样应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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